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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大陆随时可签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1日10:2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1日电 针对两岸签署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MOU)的问题,国台办发言人杨毅在今天上午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重申,大陆方面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签,并进一步说明,台湾方面关切的签署的地点、时间、方式,对大陆方面来讲都不是问题。

  杨毅说,对于银行业和证券、期货业来讲,两岸签署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监管合作机制,是双方互设或参股金融机构的前提条件。两岸金融监管合作机制的建立,将为两岸金融合作迈入实质阶段创造积极条件,有利于促进两岸金融业的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大陆台资企业的融资环境。所以,台湾的工商界、金融界对此高度期盼,希望早点签下。

  他表示,今年4月26日,两岸两会在南京签署了《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确立了两岸金融合作的框架。两岸金融主管机构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合作机制是落实这一协议的具体措施。目前,两岸金融监管机构依照协议确定的原则,已经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双方对签署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所涉及的业务性、技术性的问题已经达成一致意见。(据人民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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