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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即将出台拆迁补偿安置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2日08:34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郑佳欣通讯员/穗仁宣)昨日在向广州市人大代表专题调研组汇报时,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谢晓丹首度透露,广州即将出台《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等,其中拟规定,旧城更新改造将进行两轮征询,只有改造地块90%居民点头同意,才能启动改造,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居民户数达2/3以上,方可进入实施改造阶段。该意见尚在修改完善中。

  广州将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范围内138个“城中村”整治改造,在亚运会召开前完成包括琶洲村“城中村”全面改造项目在内的9个“城中村”清拆工作。

  旧城改造问题备受人大代表关注。“广州旧城改造一直说要抽疏人口,但是感觉非但抽疏不了,反而人口高度密集。症结在哪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陈伟光以荔湾为例说,房子越建越密,人口却越来越多。

  对于旧城改造,谢晓丹透露,广州已经制定了《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等“三旧”改造相关文件,正在加紧修订,即将出台。

  他透露,其中将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对旧城更新改造范围内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以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为基础,增加一定的改造奖励、搬迁奖励,使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获得的综合拆迁补偿标准与同区域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均价基本相当。

  同时,推行旧城更新改造事前征询制度。要开展两轮征询:第一轮,征询改造区域居民同意,同意改造户数的比例达90%以上,才能启动改造;第二轮,征询改造区域居民对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居民户数达2/3以上,方可进入实施改造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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