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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杨天庆称其老大保护伞是文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3日13:13  新闻晚报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昨日上午,杨天庆等9人“涉黑”案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在5个小时的庭审中,杨天庆一直重复着同样的话语:“我不是黑老大;我只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一员;我砍、杀人是受到胁迫的;我上面还有很多个老大;我老大的保护伞就是文强。 ”

  这是重庆打黑以来第一个进入二审的“涉黑”案件。最终,合议庭在经过调查、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后,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10月21日,杨天庆和该团伙另一成员刘成虎一审宣判被判处死刑。

  “我不做,他们威胁杀我全家”

  昨日重庆突降大雨,气温骤降近10摄氏度,被押入法庭的杨天庆等人,身上除了囚服外,均套上了一件黑色的绒衣。

  一审法院认定杨天庆团伙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时间长达多年,该团伙闹市杀人、霸占数家渣场,强行渣场高价倒渣,共背负4条人命,另外还造成1人重伤和3人轻伤。

  一审判决后,杨天庆与刘成虎等6名被告人因不服判决选择上诉,其余3名被告人放弃上诉,昨日只是作为“一审被告人”的身份再次出现在了二审法庭上。

  昨日,杨天庆一开口就报料说:“我不算是黑老大,我上面,背后还有很多人”。并继续说:砍、杀人的事是“许哥”等老大指使我做的;我是他们的兄弟;我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性严密,我不做的话,他们就威胁要杀我全家;我砍、杀人只是为了维持生活。

  面对公诉人的询问,杨天庆否认了此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表示“我现在说的才是真实的供述”。他解释,之前是因为害怕这些黑老大,因自己被扣上了 “黑老大”的帽子还被判处死刑,才决定说出实情。

  “活动资金有一部分来自东北”

  昨日下午,在两次自辩中,杨天庆不顾审判长“已陈述过的内容不要重复”的提醒,依旧向法庭表示:“我上面还有很多老大”。

  “团伙成员吃喝玩乐的钱,都是叶振明与‘许哥’给我的。 ”杨天庆说,他们组织的资金链很复杂,用于组织活动的资金甚至有来自重庆之外的地方,例如“其中一部分来自东北”。

  杨天庆说,“许可”安排他去砍、杀人,李显光只是负责与他具体“接头”的人,并表示“许哥”承诺他事成后“有车有房”。杨天庆认为,他所在(黑社会)组织中,他的地位比较低,他只是受指使去闹市砍杀人,他上面有“潘三(音)”、“许哥”(音)与叶振明,再上面是王平 (已被警方确认是一名 “黑老大”),王平的“保护伞”就是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

  就此,公诉人向法庭提交了两份新证据,用来驳斥杨天庆“我上面还有很多黑老大”的说法。这两份证据是沙坪坝区公安局对“许哥”与叶振明的询问笔录。

  公诉人指出,许可与叶振明在接受警方调查中,均表示与杨天庆只是一般的关系,无经济往来,不知杨天庆与被砍杀人之间的纠葛,更没有指使他去砍、杀人。公诉人据此认为,这两份证言“粉碎了”杨天庆的谎言。

  杨天庆的辩护律师为其作了有罪从轻的辩护(否认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他5名上诉人的律师分别作了无罪与有罪从轻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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