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呼和浩特11月13日消息(记者刘源源 呼和浩特台记者刘曦 通讯员丁绍华)今天下午3点半,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在和林县依据有关规定,为侦破“10.17”越狱案提供举报线索的7名群众兑现奖金。共发放12万元人民币,其中单人最高奖励为5万元。
今年10月17日下午2点半,内蒙古第二监狱4名重刑在押犯杀死1狱警、伤害1名狱警后越狱。案件震动了全国。
案发后,公安部立即在全国发出A级通辑令,缉拿乔海强、李洪斌,发出B级通辑令,缉拿董佳继、高博等四名越狱在逃犯。自治区公安厅也向全区发出通缉令。
呼市公安局称,缉捕过程中,陆续接到群众举报11起。经综合研判,筛选出对缉捕“10.17”四名越狱逃犯起重要作用的有效信息3条。
1、10月19日8时02分,和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和林县舍必崖乡台几村,村民王某某称:19日凌晨4时50分,有两名男子敲他家门要水,他没给开门,过会他出门看见这几个人往村北方向走了,并留有清晰脚印。
这条信息是第一个准确提供罪犯位置的信息。公安机关依据此信息,在山梁上发现了四名罪犯丢弃的上衣、香烟和火腿肠等物品,进一步锁定了罪犯的活动范围,为后续搜捕、抓捕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公安机关决定给予其奖励5万元。
2、10月20日早晨8时10分,和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和林县舍必崖乡女大学生原某某报告,发现四个光头的人在村南烂房里活动。
3、10月20日早晨8:18分,和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又接到和林县舍必崖乡台几村村民原某某报告,称四名可疑人员从村口小卖部买完东西朝村南沟里跑了。
这两条信息是第一个准确确定罪犯身份的信息。公安机关依据此信息,在南窑子发现了罪犯踪迹,并最终将三名罪犯抓获、击毙1名。公安机关决定奖励女大学生3万元,奖励原某某2万元。
呼和浩特公安局同时筛选出对抓捕该案逃犯起作用的有效信息4条:2009年10月17日下午16时左右在赛罕区格尔图村北玉米地干活时的王某某、李某某夫妇发现并报告过这四名逃犯的踪迹;和林格尔县舍必崖乡人高某某于2009年10月20日,曾用摩托车带着和林县公安局民警一直追踪罪犯;呼市某出租车公司司机赵某曾将四人拉至了呼市炼油厂家属区附近情况向警方反应过,公安机关决定给提供这四条有效线索的人员奖励人民币5000元。
呼和浩特公安机关希望广大群众更多地参与到维护社会治安工作中来,警民携手共同为平安首府和文明城市创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