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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记者之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5日03:06  现代快报

  是“包青天”还是“猪狗不如”

  在拥有70万人口的石门县,成德林无疑是一个名人,在车站、茶馆等公共场所,一提到成德林,几乎每一个认识或不认识的人都能说起他的一二件轶事。同时,成德林也是一个颇有争议的人,争议之大,甚至没有了中间地带,有人说他是包青天,有人则骂他“猪狗不如”。

  成德林出生在石门县新关镇闫家溶村。在当地老人的眼里,成德林是一个“能人”,“高中毕业后,他从事过很多职业,修过电机、卖过药、当过工商协管员,大概在1994年,他离开老家去长沙做记者了。”

  一位老人说,成德林当记者后,经常为家乡人主持公道,一些老百姓找政府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通过成德林,大多有个比较满意的结果。去年,石门县一名副处级干部就是通过成德林的举报而被“双规”。

  所街乡60多岁的农民覃正甲称成德林是“包青天”。2002年10月至2003年6月,他因与张家渡电站指挥部发生经济纠纷,被警方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将其关押32天。出来后,覃正甲为此上访近百次,问题未能获得解决。2008年10月,覃正甲找到成德林。成德林立即将此情况向湖南省、常德市检察院及有关部门的领导进行了书面反映,并多次打电话给有关领导,最终促成问题解决。

  居民刘洪评价成德林“极有正义感”。1997年8月,他因涉嫌一起案件,被警方收取9000元保证金,一直不予退还。去年,他找到成德林。在成的多次协调下,今年1月,警方将9000元保证金如数退给了他。

  当地的一位村民,甚至将成德林的家比作是“石门县第二信访局”,“只要听说成德林要从长沙回来,周边一些老百姓就早早地赶到成德林家中等候他。他的家,最多时,一下子涌来100多人,都是来找他反映问题的。”

  成德林向快报记者确认,多年来,仅他老家石门的事情,他就向上级部门和领导举报了几十件。对于频繁举报家乡干部的原因,成德林认为,是“和家乡的老百姓太熟了”,甚至于他还会给来找他反映问题的老百姓买盒饭、提供路费。

  但也有许多人对成德林嗤之以鼻,甚至恨之入骨。“无赖!猪狗不如!!”快报记者一提起成德林,成德林的叔叔成道国吐了口痰,愤恨地说道。

  成道国说,石门是柑橘之乡,每年有大量的柑橘销不出去,自己响应政府号召,开了一个代办点,想方设法找人帮橘农向外推销柑橘。“成德林知道后,不是给我帮忙,反而向各级税务部门举报我偷税漏税,弄得税务人员经常来查。”

  成道国说,自己倒不是怕税务部门来查,主要是每次来查,影响他的工作。“税务部门查后,不但没有发现问题,政府还对我推销柑橘的做法予以了肯定和奖励。”

  最让成道国恼火的是,一次,他和几个亲戚朋友在家打麻将,“赌资也就是几块几十块钱,成德林竟然给公安局长打电话举报我聚众赌博。警方一下来了6辆警车,几十名警察。”   

  成德林在家是老大,下面有一个弟弟。据村民们说,兄弟关系一直较为紧张,弟弟甚至公开扬言要杀了成德林。对此,成德林向快报记者

  表示:“弟弟确实说过这话,主要是弟弟向我要钱,我没有给他。”

  对于举报叔叔,成德林解释道:“我的眼里揉不得沙子。不但举报叔叔,我父亲有问题,我也照样举报。”成德林拿出了一份2008年6月14日举报其父亲成道全和其叔叔成道国私下买卖集体土地涉嫌诈骗的书面材料。“后来,县公安局给我回函,认为不构成犯罪,不予立案。县国土局则回函告诉我,已依法对买卖土地行为进行处理。”

  利用批评报道敲诈,也是快报记者听到较多的对成德林的一种评价。现退休在家的原石门县青云商场经理周泽远告诉快报记者,1995年2月,商场一位营业员与顾客发生冲突。“几个月后,在湖南消费晚报当记者的成德林知道此事后,晚上找到我家里,开口称我们殴打顾客,要进行批评报道。但看我表现如何。只要给2000元,可以从正面报道。我当场拒绝。”

  周泽远说,不久,常德日报、湖南日报、今日女报、消费晚报等五六家媒体都刊发了成德林写的稿子。“由于报道十分片面,我随后和律师找到了消费晚报,报社领导十分重视,不久将成德林辞退。”

  成德林则告诉快报记者,周泽远是在“造谣”,“我离开消费晚报并不是因为报道问题,而是消费晚报停刊。”

  真假记者之辨

  骂人公函事件发生后,成德林的“记者”身份,成了一个关注的焦点。

  快报记者在湖南调查发现,成德林1994年2月应聘到湖南省工商局消费者委员会主办的《消费晚报》从事采编工作;1999年应聘到省委政法委主办的《当代政法报》(后变更为《当代法制报》),领有省新闻出版局加盖“记者证专用章”钢印的由新闻出版署统一监制的新闻记者证。2003年11月,通过湖南省新闻采编人员资格考试,获得《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2003年12月30日《当代法制报》停刊,2004年10月,成德林应聘到中国妇女报社。

  在中国妇女报湖南记者站工作5年来,成德林至今没有记者证,只有中国妇女报所发的一个工作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没有记者证不能单独采访,但成凭着一本工作证,四处活动,采写了大量的新闻稿件,并以“本报记者”的名义在中国妇女报发表过多篇稿件,其中还包括头版头条。

  “这是我的瑕疵。”成德林说,“报社一直答应给我发记者证,今年4月1日已让填表申领记者证,正好遇到石门县委宣传部的骂人公函,此事就被暂时搁置下来。”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曾公开表示,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改革记者证管理制度。不论什么劳动关系,只要符合新闻工作者条件,通过相关专业考试,就会取得政府部门发放的正式记者证。

  除了采写新闻,成德林另外的主要工作就是接待群众来访,替人向有关部门和领导举报。

  “我知道国家有关规定,所以在接待老百姓投诉,向有关领导反映基层问题时,从来不以记者自称。”成德林边说边拿出了一大叠他写的各类举报材料,在这些材料上,落款署名均是“中国妇女报湖南记者站成德林”,有的还加盖着“中国妇女报湖南记者站”公章。虽然这些材料上,没有出现“记者成德林”等字眼,但容易让外人误解为成德林是记者。一些单位给成德林的回函中,抬头均称“成德林记者”。

  在石门众多老百姓眼里,成德林就是真正的记者。新关镇闫家溶村一些居民家中,还保存着一张成德林现场采访的工作彩照,照片下面有两行打印的文字说明:“2008年1月5日,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右三)和随行的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秀榕(左三)在湖南省双峰县走马镇参加全国妇联‘送温暖三下乡’活动,看望农村留守儿童时,中国妇女报记者成德林(后排左一)在现场采访。”

  村民们告诉快报记者,照片是成德林送的,村里很多人家都有。

  老百姓对有没有记者证显然并不看重,“只要能上报上电视,把我们反映的问题解决,那就是真记者。”当地一些居民们说。

  但在政府机关和一些单位采访,没有记者证,无疑成了成德林的软肋。在当前的语境下,“假记者”意味着借助新闻公器牟取私利,意味着倚仗媒体资源敲诈勒索;另一方面,没有记者身份的新闻从业人员,很多情况下也得不到对记者的保护。

  “一些乡镇负责人经常打电话给我投诉成德林,说他来变相要钱。”石门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贺新初说,“成德林要钱做得很隐蔽,很难让人抓住其把柄。”

  贺新初接受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个没有记者证的人,到我们县的有关单位采访,我过去制止,并没有什么不妥。当然,言辞偏激是我的不对。”

  而成德林认为,自己到石门不是采访,而是了解情况,“《宪法》等各种法律和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说,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有监督权。我是人民中的一员,以个人名义向领导同志十分善意地反映情况,促进工作,并没有什么不对。”

  但在詹腊珍看来,成德林的这种“反映情况”,是给地方政府添乱。“地方一点矛盾、一点问题没有是不现实的。有些事,无论是新闻记者还是社会人,都有监督的权利。成德林了解反映问题没有错,错就错在,县里还不清楚,就一下子被捅到省里,让县领导工作很被动。”

  “说实在的,我与成德林个人并没有什么恩怨,完全是工作上的。如果他到石门搞正面宣传多一点,负面宣传少一点,我肯定不会骂他,反而会感谢他。”贺新初说。

  无法和解的八千元

  宣传部骂人公函事件被曝光后,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无论是被骂“记者”成德林和其所在单位中国妇女报,还是骂人者贺新初、石门县委宣传部,如今都压力重重。

  成德林说,此事给报社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尤其是给他骂人公函的中国妇女报湖南记者站站长邓小波,更是苦不堪言。“如果她不给我看公函,也许至今我还蒙在鼓里。”

  成德林认为自己复印骂人公函,并有选择地将其中3页公布到网上并没有错。“我举报贺新初的材料,大多到了贺新初手上,并发到网上。为什么他举报我的材料,不能到我手上,并上网呢?”

  成德林还告诉快报记者,收到宣传部骂人公函后,中国妇女报人力资源部主任刘晓玲还曾专门来湖南调查是否属实,调查表明,他没有任何问题,继续留在湖南记者站工作。

  但据了解,中国妇女报对成德林的调查结论令有关主管部门领导并不满意,认为处分过轻。对于公函如何外泄,有关部门正在调查。

  詹腊珍说,如果公函不外泄,就不会造成这么大的影响,“我们已向收到公函的几个部门提出书面请求,要求调查处理公函外泄事件。”

  11月13日,快报记者致电中国妇女报湖南记者站邓小波站长了解有关情况,被拒。中国妇女报领导对此事也是无可奉告。成德林告诉快报记者,他已被要求不得接受采访,不得向外透露有关情况,“报社领导希望低调处理此事。”    成德林说,从去年12月火车站被贺新初辱骂那天起,他一直通过多种途径在寻求和解。很多领导也从中进行了协调,但都被贺新初拒绝了。

  中国妇女报湖南记者站邓小波站长曾给石门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贺新初发去短信:“他(指成德林)也愿意和解,只要消除影响。至于赔偿,他说他直接经济损失八千元,精神损失他不要。你请双方朋友说合一下吧!不要闹上法院,斗下去两败俱伤,谁也不会是赢家。没什么大不了的事,都是家乡人,各退一步,握手言和,多包涵点好吗?”

  石门县委宣传部也在协调。詹腊珍说,此事发生后,“省、市、县有关领导,加上我,都对贺新初进行了严肃的批评,纪委还专门找他进行了谈话。包括盖公章的事,我们管公章的人也有责任。下一步如何处理,县里正在研究。”

  詹腊珍说,她最近多次找贺新初谈话,要求他与成德林和解,但由于成要价过高,贺新初表示无法和解。

  常德市委宣传部一位负责人也曾参与过调解,这位负责人透露,石门县委宣传部在业务上接受他们领导,但人事不归他们管。骂人公函出来后,他们找到石门县委宣传部,希望能和成德林握手言和,但没能调解成功,“石门方面也想走法律的路子。”

  10月26日,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受理了成德林诉贺新初侵犯其名誉权一案,此案将于12月3日开庭。成德林表示,自己正考虑将石门县委宣传部列入被告,“因为毕竟那是盖了公章的公函”。

  11月12日,快报记者见到贺新初时,他正拿着相机,拍手机上的短信,“这都是成德林发给我同事,辱骂我的。”贺新初说,自己压力很大,目前不想就此事多评论,“以后适当的时候,我会披露整个事件的真实情况,并给自己维权。”

  □快报记者 刘向红 湖南石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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