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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深化价格改革 推进能源交通价格一体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5日16:09  南方日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

  价格改革要充当体制改革的突击手和先行者

  ———价格改革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赞成物价部门在推进价格改革的过程中,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契机,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抓住关键,先行先试,充当体制改革的突击手和先行者。(摘自汪洋书记在会见价格杠杆与珠三角改革发展高端研讨会专家时的讲话)

  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

  物价部门要争当价格改革的先行者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

  ———希望全省物价部门坚持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主轴,坚定不移地推进“三促进一保持”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充分运用国家赋予的价格权限和灵活政策,突出重点,改革创新,扎实工作,争当价格改革的先行者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为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摘自黄华华省长在省物价局调研时的讲话)

  今日,广东省物价局于广州召开全省贯彻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价格工作会议,全面贯彻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省政府批转的《关于贯彻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深化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本报对《实施意见》独家予以披露。

  30年来,我省价格改革先行一步,充当了改革开放的突击手和排头兵,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当前,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仍较滞后,垄断行业价格监管亟待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仍不到位,民生价费问题依然突出,影响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价格改革仍然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价格改革进入攻坚阶段,需要闯关的勇气,更需要改革的智慧。对此,省物价局孙庆奇局长表示,“我们要大力弘扬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价格改革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断破除不适应改革发展的思维定势、利益格局、体制机制、路径依赖,认真履行‘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充分发挥价格的功能作用,促进《规划纲要》部署的全面落实,推动广东特别是珠三角地区加快改革发展。”

  据悉,国家发改委对我省物价部门贯彻《规划纲要》的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与指导,在电价、环境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改革上给予了有力的价格政策支持,及时批复我省《实施意见》并赋予广东建设全国价格改革先行者和试验地的光荣使命。

  目标定位

  ———全国价格改革的先行者和试验地。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在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公用公益、垄断行业等重点领域的价格改革上先行先试,争取在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取消普通公路收费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补偿机制、推进污水处理收费性质分类改革等关键环节的价格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努力把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全国价格改革的先行者和试验地。”

  ———全国价格改革的试验田。省政府通知:“继续承担全国价格改革‘试验田’的历史使命,先行先试,率先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上取得突破,率先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机制、调控监管机制和公共服务机制,率先走出一条运用价格手段促进科学发展的路子。”

  近期,确保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扩内需保增长的价格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在深圳、中山、惠州开展价格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到2012年,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公共公益等领域的价格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有利于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到2020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价格改革基本完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保障科学发展的价格体制机制和价格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实施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价格政策

  推进区域资源能源价格一体化。分两步走,实现珠三角区域电价同网同价。根据天然气管网建设及相应的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进程,逐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同网同价。按照流域一张网的构思,根据合理流向、就近供水原则,统筹管理跨市、县流域和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适时建立条块结合的水价管理体制,推进区域供水同网同价。

  推进区域交通价格一体化。在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的基础上,逐步撤并普通公路收费站。加快高速公路电子联网收费工作进度,取消非必设的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制定城际客运交通同城化的价格政策,理顺各种运输方式比价关系。运用价格政策扶持区域内建立统一的城市公交IC卡技术标准,实现兼容互通。推行城市公交低票价并逐步实现区域乘车优惠政策互认。

  推进区域通信价格一体化。在珠三角试点推行全业务电信资费监管模式。调整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逐步降低、取消本地网市、县营业区间的通话费标准,逐步实现珠三角本地网内统一按市话收费。探索取消全省范围本地网之间固定电话长途通话费、业务区之间移动电话长途通话费和漫游通话费。研究制定推进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的价格政策。

  完善资源能源价格形成机制

  推进电价综合配套改革。分环节建立独立的上网电价、输电价格、配电价格和销售电价形成机制。重点推进五方面改革:一是逐步简化电价分类,销售电价分为工商业用电电价、农业用电电价和居民用电电价三类,逐步实现商业用电与普通工业用电同价。二是推进居民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三是建立输配电成本监审机制和准许成本加准许收益的输配电价定价机制。四是推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购电试点。五是根据输配电成本和公共政策目标,细化差别电价政策。

  深化水价改革。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和超计划、超定额加价以及两部制水价。探索建立反映资源成本、工程成本、环境成本、生态成本、利润税收等“全成本”的城市供水水价模式。探索建立水权价格机制。

  推进燃气价格改革。研究制定西气东输工程供应我省天然气的销售价格形成机制,简化气价分类,合理核定供应各类用户天然气的销售价格。按照成本利润双管制原则,建立气源价格和销售价格联动的动态管理机制。

  制定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

  建立和完善环境价格体系

  加大污水处理收费改革力度。珠三角地区所有市、县城区和列有“十一五”污水处理厂建设计划的建制镇,到“十一五”末都要调整到合理盈利水平。推进收费性质分类改革,委托企业运营污水处理设施的按合理盈利水平核定运营服务费标准,尚未实行污水处理产业化改革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探索提高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收缴率。

  完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政策。全面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综合运用财政、价格等经济手段,补偿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成本。率先在珠三角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完善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处置收费形成机制。

  完善排污价格政策。合理调整排污费标准,改变计费方式。研究推行差别排污费政策。逐步扩大征收范围,对建筑工地扬尘、电磁辐射、光污染等实行排污收费。加强排污费监管,对有条件的行业实行在线监测。选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的重点领域和行业作为试点,探索推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价格政策。研究制定脱硝电价政策。

  完善公共产品价格政策

  推进医药价格改革。在深圳、湛江、韶关开展医药价格改革试点,鼓励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社区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销售零差率,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设立药事服务费和加大政府公益性投入,完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经济补偿机制。在珠三角率先对不同级别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及其提供的医疗服务,试行分级定价制度,逐步实现区域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同级同价。

  完善交通运输价格政策。建立高速公路收费动态管理机制,探索高速公路新的定价机制和企业利润率监管制度。

  完善教育收费政策。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降低直至取消高中阶段择校费。对港澳和外国知名院校到珠三角地区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职业技能教育机构和高级技工学校的,适当放宽政府的定价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办学机构,其学费由政府定价改为备案管理。

  建立游览参观景点免费、低价优惠政策体系。强化城市休闲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的公益性质,各地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除外)全部实行免费向公众开放;对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城市休闲公园,实行低票价或免费开放。

  完善房地产和保障性住房价费政策。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政策性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推行按服务等级标准计费的模式,促进物业服务质价相符。

  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在取得国家政策的支持和财政保障的前提下,减少收费项目,重点是率先在珠三角地区逐步停止收取审批管理类(行政管理类)收费(涉及上缴中央国库的项目除外),分步实现珠三角行政审批管理“零收费”。

  完善价格调控监管体系

  强化价格调控手段。充分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市场供求,扶持化肥淡季储备、重要农产品生产和“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建设。根据国家部署,按照不低于生产成本的原则较大幅度地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探索建立生猪价格保护机制。

  加强区域价费政策协调

  加强粤港澳价格政策衔接。坚持互利共赢、平等协商的原则,合理制定供港澳地区的供水价格,加强粤港澳在交通运输、港口码头、电信、能源、城市供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价格收费政策衔接,推动合作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发展清洁能源和循环经济。

  完善价格交流合作机制。建立珠三角地区价格信息交流合作、重要价格政策协调、价格诚信合作、价格举报查处协作等机制。建立珠三角与东西北地区的合作共建和挂钩帮扶机制,共同推进“双转移”等各项工作。加强珠三角地区与东西北地区价格改革的衔接与配套,充分发挥珠三角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完善价格公共服务体系

  整合价格信息资源,提升“广东价格”话语权。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行业参与”的原则,通过推动专业市场建设、指导编制和发布大型专业市场与知名品牌价格指数、加强“广东价格”宣传等,提升广东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定价话语权。

  省物价局局长孙庆奇深入解读《实施意见》:

  为新时期广东价格工作“定向导航”

  针对最新出台的《关于贯彻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深化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省物价局局长孙庆奇进行了深入、及时的解读。

  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

  问:《实施意见》的起草经历了一个怎样的过程?

  孙庆奇:去年底,国务院批准实施了《规划纲要》,确立了珠三角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是引领广东新一轮改革开放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纲要》赋予价格工作重大使命,明确提出广东要“积极探索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性价格政策”,并对各领域的价格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决定》提出“建立保障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的价格体制机制和地方价格政策体系”的重要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在肖志恒副省长的直接领导下,我局积极研究制定贯彻《规划纲要》深化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组织全省调研,赴外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习考察价格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并针对相关重大价格改革问题,分别与相关部门、单位座谈交流,分析论证。

  《实施意见》初稿形成后,召开省内价格专家座谈会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听取意见。6月23日,联合中国价格协会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浩、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杨圣明等10位国内知名专家,召开“价格杠杆与珠三角改革发展高端研讨会”,研究论证《实施意见》,之后送38个省直单位征求意见。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和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后于9月中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于10月正式批复,原则同意我省《实施意见》,并明确指出要努力把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全国价格改革的先行者和试验地。近日,省政府将《实施意见》批转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贯彻执行。

  着眼大局敢于攻坚碰硬

  问:这次的《实施意见》有什么特点?

  孙庆奇:《实施意见》以“科学发展、先行先试”为主线,紧扣发展主题,注重改善民生,坚持统筹兼顾,锐意改革创新,着眼战略性、全局性和可操作性,是新时期广东价格改革和价格工作“定向导航”的重要文件,具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弘扬了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部署一系列创新性的改革举措,为重点领域的价格改革开荒探路。二是突出了敢于碰硬的攻坚勇气,针对“难啃的硬骨头”迎难而上,力争破解深层次的价格体制机制难题;三是体现了着眼大局的战略思维,服务全省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勇担全国价格改革“试验田”的使命;四是坚持了统筹兼顾的科学方法,更加注重争取群众支持,妥善把握改革时机与力度。

  问:《实施意见》制定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的价格改革监管任务,其中哪些是重点?

  孙庆奇:重点突出了六大任务:一是实施电力、交通、通信等价格一体化政策,促进资源要素的整合和优化配置,推动珠三角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二是推进水、电、气等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建立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三是深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废气排放等环境价格改革,建立全面反映环境使用价格、环境损害价格、污染物处置价格的环境价格体系,推动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四是推进医药、交通、教育等公用公益价格改革,建立普惠型的民生价格政策,促进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五是改革收费管理体制,完善垄断行业价格监管机制,健全价格调控监管体系,维护价格总水平和价费秩序基本稳定,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六是加快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机制、调控监管机制和公共服务机制,为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统筹实施还要讲究方法

  问:目前,价格改革进入“深水区”,遇到的掣肘更多,推进价格改革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孙庆奇:价格改革闯关,不仅要有敢于碰硬的勇气,更要有科学的智慧和谋略。一是要平衡好利益关系。推进价格改革,既要考虑价格调整的幅度与水平,又要考虑价格结构的合理有序,保持合理的比价关系,促进工农业之间、上下游产业之间以及不同地区之间利益趋向均衡。二是要把握好改革的时机与力度。要以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前提,坚持循序渐进,进行科学论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确保价格改革方案科学合理。三是要设计好协调配套的改革方案。要理顺价格关系,推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联动改革,与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协同推进,通过配套改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调动他们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撰文/张启岳佳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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