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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出台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保留24个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9日04: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广东东莞出台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保留24个机构

  ◆劳动局不再保留并入市人力资源局

  ◆社保局保留,成为全省唯一一个

  ◆月底东莞市人大将任命新局长

  文/记者李少威

  占东莞人口比例最大的新莞人最熟悉的“劳动局”月底就退出东莞历史舞台了,新莞人要转而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打交道。

  昨日东莞市召开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确定了改革方案,多个部门被更名或者重新组建,日后东莞市民办事,需要重新寻找新的对象。

  市委书记刘志庚透露,月底东莞市人大将任命新的局长,对于保留的机构,人事上没有太大变化,但对于新合并的机构,由于总体机构数量减少,“有的同志要委屈一下”。

  24个机构被保留

  机构改革可谓引起全市上下关注,对于市民而言是今后办事“该找谁”的问题,对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局座”行列的领导,则是一个饭碗问题。

  根据改革方案,有24个机构的“局座”们可以先放宽心,这些机构将会被保留。

  其中,社会保障局和外经贸局的保留是让坊间比较意外的,因为在国内其他城市,社保局和劳动局都统一合并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而外经贸局在国家部委里也早已没有了原来对应的外经贸部。刘志庚在会上也说:“社保局保留了下来,这在全省是唯一一个。”

  市城建规划局事实上保留,但更名为市城乡规划局。

  10局办不再保留

  方案同时公布了不再保留和新组建的机构名单。不再保留的局办一共有10个。“不再保留”并不意味着这些局办相关职责也消失了,而是重新整合变成新的局办。

  此外,此次机构改革还涉及一些职能合并整合。

  刘志庚:新局长月底任命

  压缩机构总是要有同志让出位来。当领导的要关心这些同志,逐步消化,慢慢安排好。

  改革开放以来,东莞已进行了四次较大规模的机构改革。

  市委书记刘志庚总结说,这次改革以实行大部门制为方向,在机构整合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

  刘志庚说,改革的关键不在于机构数量的多少,而在于职能的转变。如果职能不转变,机构压缩了多少都没有意义。“有的部门我们也想留下来,但省里有数量要求。”

  不过,机构数量减少定然会涉及领导权力的重新调整。刘志庚对此表示,月底市人大就会将新局长全部任命完毕。

  “可以给大家打个招呼,人事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但新合并的就没办法了,有的同志要委屈一下,被合并的局长将会保留待遇。压缩机构总是要有同志让出位来。当领导的要关心这些同志,逐步消化,慢慢安排好。”

  庞国梅:严格规范领导职数

  市政府工作部门一般按正职1名、副职2~4名配备;内设机构9名编制以上可配1正2副。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庞国梅在会上要求做好政府部门“三定”工作。

  一是定主要职责。“要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明确可移交给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责,明确可下放的管理事项,明确取消的审批事项或管理事项。”

  二是定内设机构。内设机构原则上不增加,要归并职责相近或相似的科室,撤并工作任务不饱满、职能弱化以及工作内容有明显阶段性特征的科室。

  三是定人员编制。未调整变动的部门,编制原则上不增加。

  庞国梅还要求,改革后必须严格规范领导职数。市政府工作部门一般按正职1名、副职2~4名配备;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8名编制的配1正1副 ,9名编制以上配1正2副,人数特别多的可配1正3副;机关工会、团委、妇联不设专职负责人,可由有关人员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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