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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钓鱼案一审张晖胜诉 被钓者庭外声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0日01:17  金羊网-新快报

  法院认定闵行城市交通执法大队“违法行政”;执法大队仍不承认雇佣“钩子”

  新快报讯 (记者 华静言)张晖胜诉,“钓鱼执法”的上海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被认定“违法行政”——昨日下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钓鱼执法”事件当事人张晖诉上海市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案公开开庭审理,一审判决确认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违法,由执法大队承担案件诉讼费50元。

  2009年9月8日下午,上海私家车主张晖因搭载自称胃痛要去医院的人,被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认定“非法营运”。

  9月14日,张晖到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作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9月28日,张晖以该行政处罚决定“没有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违法”为由,向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区交通执法大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10月9日,法院依法立案受理。

  10月26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宣布,经调查查明,张晖驾车载客一案的行政执法行为取证方式不正当,导致认定事实不清,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责令下已撤销行政处罚行为。此后,张晖取回被处罚的1万元人民币,同时表示继续进行诉讼。

  昨日下午,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具有查处擅自从事出租车经营行为的行政职责,在诉讼中应该对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鉴于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庭审前已经自行撤销被诉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张晖存在非法运营的事实,法院遂认定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违法行政。

  目前,原告、被告双方均未表示是否上诉。

  现场直播

  “被钓”车主庭外声援

  “钓鱼”案备受各方关注,昨日,有不少网友自发前往法院旁听,并在网上图文直播庭审过程。昨日上午10点17分,网友zch118602在天涯开帖直播“上海张晖‘被钓鱼’案庭审”,与此同时,新民网等网站也开始以快讯形式直播庭审进度。

  zch118602说,“为了见证中国的法制建设进程”,去旁听“钓鱼”案,还特别向领导请了假。“12∶07到了法院门口,没见到任何关于本次开庭的通告,只看到个小伙子,可能跟我一样来学习的。”“12∶26问了门卫,要到1点(才)可以凭身份证进入,一共48个位置。”“13∶14门口全是等待旁听的……”

  据新民网报道,庭审开始之前,记者在闵行区法院门口看到,闵行交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到场时,一些曾被倒钩的车主情绪激动,拉住执法队员大呼“还我车!还我钱!”1时30分,张晖进入庭审现场之前,许多曾被倒钩的车主高喊“张晖加油,我们支持你!”张晖在庭上说道:“已经有很多和我一样被倒钩的人找到我,我们都是无辜的,我真心希望上海能变成一个没有‘钩子’的城市。”

  据报道,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队长刘建强昨日也出席了庭审,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刘都没有说话,由其代理律师应诉。另据东方网报道,上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市民等80余人旁听了昨日的庭审。

  记者连线

  张晖就威胁信事件报案

  昨日下午,新快报记者联系到张晖时,他正在派出所报案。在本案开庭前,张晖的妻子曾收到一份自称“钩头”寄给他家的威胁信,昨日庭审一结束,张晖和郝劲松便赶到派出所报案。

  对于法院的判决,张晖认为,一审的判决还了他清白,他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但他比较失望的是,闵行交通执法大队依旧坚称“钩头”是个人行为,不承认雇用“钩子”。

  张晖的代理人郝劲松说,这个判决结果,正是他们之前预期的结果。针对网友们热议的诉讼请求过于“简单”的问题,郝劲松解释说,诉讼要一步一步来,他们首先要认定的是执法大队的行为是违法的。只有先认定是“违法行政”,下一步才能再申请国家赔偿,要求公开道歉等等,但他表示,下一步的行动目前还在构思,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

  态度

  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认为“钓鱼”之错在于有奖举报

  本周一,上海市市委书记俞正声在接受媒体联合采访时表示,“钓鱼式”执法行为用在治理非法营运车辆的时候是错误的。

  俞正声认为,上海“钓鱼事件”的错误原因在于在执法过程中实行有奖举报制度。这种制度若不加限制地使用,必然会产生职业举报人,利用这种有奖举报的制度来挣钱。他指出,在实行有奖举报制度时,没有从法律层面认真审核,没有实施约束性的条件,也没有评估这种制度的后果,从而导致了“钓鱼事件”的发生。因此,“钓鱼事件”是制度的问题,是一种制度性的措施错误,执法不公也说明了干部法治意识的淡薄。

  网友热议

  希望看到处理相关责任人

  昨日14点55分,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宣布,15时,判决结果就发布到了网上。网友们表示“由衷地佩服张、郝二人,他们敢于吃螃蟹,树立了一个典范。希望这个第一个不是最后一个”,“希望此案例能推动行政执法,起到了一个标杆和里程碑的作用,接下来应该要追究有关部门责任了吧。”

  何时处理责任人?

  网友“芝诺的乌龟”指出,从判决中得到四个字:“违法行政”,这就是我们需要的结果。网友“乡里伢崽”表示:“我们需要的是政府承认他们犯了错。”

  网友“推销珊珊”说:“希望不要只停留在个案的胜诉上,因为在这起公共事件中,还有更多空间需要所有人一起努力,推进整个社会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进步!希望这不只是一个个案,我们需要做的还很多很多。由衷地佩服张、郝二人,他们敢于吃螃蟹,树立了一个典范。希望这个第一个不是最后一个。”

  网友“缺心眼的老实人”提出了大家都想的问题:“法院已经裁定执法大队行政违法,可问题是谁来进一步追究他们到底犯了什么法呢?有可能会公诉吗?且让我们关注下一步事态的发展,希望早日看到上级部门是如何处理相关责任人的。”

  胜诉是一个好的开始

  对于张晖“撤销行政处罚,由被告方支付50元的诉讼费”的诉讼要求,有些网友不能理解,认为“此前行政部门已经自己撤销处罚,这与法院判决撤销,意义是一样的。应该提出国家赔偿之诉,输赢不论,去促进《国家赔偿法》进步更有意义。”

  网友“顶着马甲才敢发言”分析说,胜诉了接下来才能解决其他问题,如果一次告那么多,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判胜诉,那又谈何解决其他问题。

  网友“三晋浪子”乐观地说:“万事开头难,本案的胜诉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头,接下来那些成百上千的‘被钓’者就可以以法律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主张了,加油!”

  不要忘记“孙中界们”

  网友“推销珊珊”还提出:“在这次个案的胜诉中我们需要感谢一个人,他,就是孙中界。如果没有孙中界这个血性汉子的断指证清,就没有舆论对‘钓鱼事件’的关注,也就没有浦东那边的重新调查和道歉。张晖是导火索,孙中界是转折的一个主火力,否则,最后的判决依然有可能像以前一样,‘无一胜诉’而告终!”

  网友“紫飞鸡”很冷静地说,“事件还需要我们给予更大的关注,比如对责任人怎么处理,对以前‘被钓’的所有善良的车主怎么处理,还有罚款金的去向,这些我们都应该坚持不懈地求知。”

  有待千万个张晖送违法者上法庭

  ■羽戈

  牵动了一个国家的神经和良知的“钓鱼执法”案,一审宣判被告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败诉,最正面的意义在于告知悲观的公民,备受质疑的司法权并未彻底沦陷,法律路径还可以作为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基于法治的正义还可以为普罗大众所亟亟以求。

  哪怕这种正义仅仅是一种廉价的形式,仅仅价值50元的诉讼费——原告张晖因“非法营运”的罪名被处罚款一万元,本来就应该原封退还,不必计入正义的硕果。

  张晖只是一个人,却也不仅仅是一个人,还有更多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张晖”,是否应该前赴后继举起法律的武器呢?尤其是那位断小指自证清白的孙中界,他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假如《国家赔偿法》不肯开这一道口子,那么谁来为孙中界的断指埋单?

  纵然张晖索回了冤如夏雪的罚款,“钓鱼者”暂时败北,却当如何呢?能否保证“钓鱼执法”从此绝迹于江湖?最根本的问题,仍在于如何根治执法者以违法的形式执行法律,如何祛除政府与民争利的恶习?

  区区一个判决,对于治疗此病,不过是九牛身上拔其一毛。欲扳动牛角,以至使正义的运行如庖丁解牛,还有待千千万万个张晖将违法者送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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