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靖/报道
本报讯 昨日,长春市卫生局下发了补种乙肝疫苗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降低低龄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长春市于2009年至2011年,为199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的未接种或未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的儿童实施接种。
接种时,对既往未完成免疫剂次的人群,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即未接种乙肝疫苗者,接种3针次;既往接种不足3针者,补足3针;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须接种3针次疫苗。按照0、1、6月的免疫程序实施接种,即首次接种后第一个月、第六个月各接种一剂,共3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