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牛凌峰 刘静)贪污、受贿120多万元,向河南省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行贿16万元。11月24日,犯下3宗罪的周口市粮食局原局长王永成,一审被周口项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
项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意见书指控:被告人王永成2004年至2006年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75.8万余元;2003年至2008年,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47万元(其中200万元未遂)。
另外,王永成为给其亲戚安排工作,自己竞争副厅级干部,在2004年至2006年间,分四次向原省水利厅厅长张海钦(利用担任周口市市长、省水利厅厅长等职务便利,受贿600余万元,2008年被判无期徒刑)送去人民币16万元。
项城法院判决,王永成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涉案违法所得未退部分74.8万元,继续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