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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规定学校存在严重师德问题不得评示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6日18:43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11月26日电 (记者詹婷婷)合肥市存在严重师德问题的学校将无缘示范性高中的评比。记者从合肥市教育局获悉,合肥市日前出台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评估实施方案和评估细则,从教学到管理以及学生质量等方面做了细分,学校若违反其中一些规定,将不得参与示范性高中评比。

  据介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得申报市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学校存在严重的师德问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近两年内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或发生因学校责任而导致学生死亡事故;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所在县(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存在严重问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没有完成规划目标;学校所在县(区)高中布局明显不合理,缺乏切实可行的规划;没有扶持薄弱高中建设的方案和具体措施,或工作没有明显成效;学校存在严重的师德问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高中规模过小且不足15个班,或班额超过56人。

  此外,公布的评估细则在收费和师德建设上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学校建立学生、同事、家长和管理者共同参与的教师评价制度,建立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教师要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教师不准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办班及乱订教辅材料、乱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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