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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在澳门赌局海赢千万港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7日02:25  华龙网-重庆晚报

  博士提起上诉,称其行为并非赌博,要求撤销处罚决定

  高校博士澳门赌博,海赢1130万港币,与公安机关对簿公堂。前天,此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内地公民在澳门赌博究竟违不违法?公安机关对包括博士张华在内的3人拘留15天并追缴所赢赌款1130万元港币到底合不合法?

  原告称处罚无法律依据

  “广州市公安局没有证据证明本人行为违法,所作的行政处罚没有法律依据,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故要求法院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原告某高校博士生张华诉称。

  原告说,去年12月,其与同案另两名被处罚人王西(化名)、李彬(化名)商量共同出资300万元去澳门赌博,12月26日,王西一人出境去澳门星际酒店赌博。

  12月31日,王西回到广州后即与张华及李彬一起被广州市公安局刑拘。今年7月3日,被告撤销了对3人的刑事立案,解除取保候审,退回取保候审保证金。7月7日,被告又对3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3人各拘留15天,各罚款1000元人民币,收缴“赌资”300万元人民币,追缴赌款1130万元港币。

  李彬认为,被告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是错误的,他的行为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被告依据行政处罚法对第三人作出处罚是不适用的。

  被告称原告赌博证据充分

  被告广州市公安局辩称,张华、王西、李彬合股通过电话投注澳门赌场“百家乐”,参与赌博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被告认为,原告的行为是电话投注行为。12月27日晨,张华和李彬开始边打电话边用酒店的信纸以图表形式记录赌博的情况进行赌博,一直赌到早上11时许,共赢100多万元港币。3人赌到31日凌晨,每天参赌十几个小时,每次投注为5万元到60万元港币不等,大概赢了1100多万元港币。被告表示,“我们作出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适用法律依据正确,程序合法。”

  激辩内地公安有无管辖权

  “广州市公安局认定我们3人共同参与澳门赌博,混淆了在澳门合法赌博和内地违法赌博的概念。”原告在法庭指出,他参与赌博的地点并非是赌场,而王西行为的地点是澳门赌场,因此他的行为并非赌博。

  原告代理人补充说,警方认定3人共同赢得1130万元港币并不正确,这是王西独立完成的。王西的行为是在澳门发生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有效。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特别法规范我国公民到境外赌博的行为。

  对此,被告代理人指出:“根据公安部有关通知,赌博既可是自己参与赌博也可是通过电话投注。本案中,3人的赌博行为有在内地完成的协商,出资也是在内地完成的,属于在内地发生的赌博。虽王西到澳门实施投注行为,但3人的行为是一个整体。”被告强调,按属地原则,违法行为地是在内地,内地公安局当然有管辖权。

  庭审持续了3小时,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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