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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将监查体温检测仪等防甲流计量器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1日16:1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日电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主要针对用于筛查、诊断、治疗甲型H1N1流感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日前发出通知指出,当前中国甲型H1N1流感疫情持续迅速蔓延,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在对抗甲型H1N1流感战役中,要充分发挥剂量的服务保障功能,为此,将从4个方面加强有关计量器具的监管。

  一、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在用医疗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校准工作。各地要依法认真做好在用医疗计量器具,特别是用于诊断和治疗甲型H1N1流感的医疗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和校准工作,确保医疗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可靠。

  二、加强口岸、学校、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等重点防控场所在用体温检测仪的计量检定和校准工作。各地要对所在辖区重点防控场所使用红外体温检测仪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备案所配备的红外体温检测仪的数量、型号、生产厂家等信息。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在用红外体温检测仪的计量校准工作,并定期对红外体温检测仪进行跟踪检查,为加强自查、筛查提供科学准确的计量技术保障。

  三、加强与防控甲型H1N1流感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生产、经销企业的计量监管工作。各地要加强对本辖区企业生产用于防控甲型H1N1流感计量器具计量性能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出厂产品计量性能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要加强本辖区销售市场上用于防控甲型H1N1流感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四、做好计量服务工作,切实发挥计量在防控和治疗甲型H1N1流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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