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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频道)”推荐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7日11:35   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

  指导单位: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

  主办单位:

  · 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

  · 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

  推荐范围及推荐数量:

  ·拟推荐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网站的栏目(频道)20个左右。

  推荐标准:

  1、栏目(频道)所提供的服务和信息内容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符合“文明办网、依法办网”的要求。

  2、栏目(频道)所属网站须通过从事登载新闻业务资质年检。

  3、栏目(频道)所属网站自觉遵守各项行业自律规范,落实行业自律措施,积极参与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

  4、栏目(频道)受到网民广泛欢迎,导向正确、内容丰富、特色鲜明。

  推荐方式:

  1、各省、市、自治区互联网协会推荐。

  2、公众通过登陆http://tuijian.china.cn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推荐。

  3、网站自荐(限1-2个)。

  4、已连续三届获得品牌栏目(频道)称号的网站栏目(频道)经专家组复核后可继续获得推荐,不再单独申报。

  推荐活动程序:

  1、推荐时间:2009年11月24日——2009年12月24日

  2、初评时间:2009年12月下旬,召开专家组会议,对被推荐栏目(频道)进行初评,确定50个入围栏目(频道),向网民公示。

  3、专家评选:2010年1月,组织专家组评选产生 “2009年度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频道)”。

  4、组织发布:2010年2月召开“2009年度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频道)”推荐发布会。

  附件:2009年度“中国互联网站品牌栏目(频道)”推荐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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