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施捷)上海聚焦民生,人口计生事业投入稳定增长。据今天上午在沪召开的全国人口计生系统财务工作座谈会透露,2008年本市人口计生事业投入达49009万元,与2001年投入7191万元相比,年均增幅达31.54%,高于全市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全市人均计生事业费2008年为25.96元(2001年为4.46元),年均增幅达28.61%。
据悉,上海目前已建立了以政府主导的稳定增长的人口计生投入保障机制,市政府坚持将人均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增长幅度纳入每年对各区县政府下达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人口计生工作新形势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除人均生育保险2万元由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外,全市不断优化人口计生财政支出结构,推动财力重点向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倾斜,聚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出生缺陷一级干预、0-3岁科学育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信息化建设、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标准化建设等民生实事工程和重点难点工作。
同时根据本地实际,上海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依法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所需经费,市民得到的实惠明显增多:
■2004年7月起,本市全面推行农村奖励扶助制度,到2008年末累计24万人次受益,发放扶助金1.2亿元;2009年本市又将农村奖励扶助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00元,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
■2006年,本市出台《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全市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居民在年老退休时都可以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2300元。仅2006-2008年,此项规定已发放资金超过12亿元,惠及51.3万人。
■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一次性补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父母每人可分别申领一次性补助3000元、5000元。2006-2008年,全市共发放6498万元,补助对象2万多人。
■2008年起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在国家基础上提高50%,对于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父母分别给予每人每月扶助金120元、150元。2008年本市为27727名对象发放特别扶助金总计4067万元。
■2004年至2008年,全市共发行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专题彩票1760万元。2007-2008年市慈善基金会共提供匹配资金48万元,为803户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提供帮助。2008年全面启动独生子女保险计划,目前全市销售独生子女保险计划已超过6万份。
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出席了今天的会议并讲话。会上,辽宁、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西、陕西和上海等人口计生委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