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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波:高收入者才有资格购商品房现象不合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9日11:14  新民周刊

  谁才配有房子

  撰稿·刘洪波

  任志强——这个名字不需要注释吧——再次抛出争议性观点:只有高收入者才有资格购买商品房,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问题,应靠经济适用房或者廉租房来解决。

  这是报道中说的,但我不知道报道是否准确。哪怕任志强真这样说过,但那是个观点,还是个描述,仍然是问题。

  需要辨认任志强的话是观点还是描述,是因为性质不同,我们就应该有不同的态度。如果任志强表达的是一个观点,那就是说,任志强认为房子的事情应该按高收入者才能购买来办,这样办才有理,才正确。如果这是一个描述,那么,任志强只是在陈述一种现实,就是房地产存在着按收入而确定的消费资格。

  作为一种描述,我想,任志强的说法有一半是准确的,房子确实已属于高收入者的购买物品,这不是一种人格性的资格,是价格上的门槛,就像奢侈品,是通过价格而拒绝普通人。很多人不是高收入者,但仍然要买房,所以只好做房奴、为房卖身,乃至花光从祖辈、父辈直到自己未来的钱。

  作为一种观点,我想,任志强的说法也有一小半是正确的。低收入群体,乃至无收入群体,一些无家可归的人,确实应由政府来保障其居住。

  但不管是作为观点,还是作为描述,任志强的话至少有一半或更多是不正确的。作为描述,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问题,靠经济适用房或者廉租房来解决,这不是一种现实,描述是错误的。而作为观点,“高收入者才有资格购买商品房”是错误的,房子是一种基本生存需要,作为商品却只有高收入者才能拥有,这是一种现实,但残酷和无奈,不是一种应然的状态。

  任志强说了一通很难分清是观点还是描述的言论,他的话夹杂着描述和观点。所以,很难说,应该为他说实话(也就是道出事实真相)而喝彩,还是应该对他在公共事务中发言缺乏道义而喝倒彩。

  房地产市场只向高收入者发放资格,低收入群体被排斥在外,这或者还可以指望政府,中等收入群体真能像任志强所说的那样,“应靠经济适用房”吗?社会中,高收入人群总是少的,在中国,低收入群体很大,中等收入群体要扩展。中收入群体要靠经济适用房,是否可能?政府又是否愿意承担或者承担得了这样的重任?如果真的这样,商品房市场又是个什么市场,难道是寡头和高收入者的暴利乐园?

  “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应靠政府”,在这个房地产价格高昂的时期,任志强的观点,比起茅于轼先生还要厚道和周全一些。茅于轼先生是主张不要有经济适用房的,只要为无家可归者提供廉租房就可以了,不知茅先生置中等收入者为何地。龙永图先生又有观点,大部分人只要租房过一辈子就行了。任志强先生的观点虽然厚道一点,但不可能成为现实也是显然,最多可以为房地产行业减缓社会压力吧。

  呵呵,住房制度改革,开始于让普通人拥有商品房的许诺,终成如此局面:房地产商表示高收入者才有资格购房,学者称中等以上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无须政府考虑,前官员认为大部分只须租房过一生。那么住房改革是一场改革,一场欺骗,还是一场失败呢?

  中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既是一个现实问题,观念上也有问题。现实是他们买不起房,政府也没有打算把经济适用房作为房地产的主体。观念上,似乎越来越趋向于他们还是没有房子为好。“有恒产者有恒心”,所以扩大中产阶层有利于稳定,但换言之,一个人若无恒产、不动产,则会被视为不稳定因素。难道扩大中产阶层,不过是扩大一些无法拥有恒产的人,这会成为中产阶层的中国特色?

  还有一个问题,现在商品房开发基本上伴随征地和拆迁。那些人以前是有房子住的,征地拆迁了,就没有房子住了,补偿绝无可能在原地买房子。人在一个地方拥有房子,经过“发展”,他就不能够在那个地方再拥有房子,这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拥有商品房的资格是高收入,岂不是赤裸裸地宣布征地、拆迁乃至发展都是有预谋地让人从有房变为无房,将底层人的财富抢夺到出售土地的政府和做房子的开发商手中?

  我认为,高收入者才有资格购买商品房,作为描述是准确的,作为现实是不合理的,作为观点是需要驳斥的。商品房只供高收入者,还要逼人拆迁,让人居无其屋,这种明火执仗的抢劫行为更是无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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