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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江苏抢劫杀人逃到宜宾后被抓获

  本报讯(程琴记者罗暄田富友)江苏人沈某用勒颈威胁的手法抢劫财物,因怕事主告发自己,杀人灭口后潜逃至宜宾长宁。12月7日,宜宾长宁县公安局长宁镇派出所经过摸排,将沈某抓获。昨日,宜宾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沈某移交给江苏警方处理。

  12月初,长宁县警方接到江苏省兴化市警方的协查通报:网上在逃人员沈某有可能潜逃到长宁县。经过大量的调查、走访,长宁民警获悉某旅店有一男子形迹可疑,极像沈某。12月7日晚10时许,民警在旅店里将犯罪嫌疑人沈某抓获。经审讯,沈某供述了自己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

  原来,家住江苏省兴化市钓鱼镇的犯罪嫌疑人沈某(男,现年33岁)好逸务劳,想找点“轻松钱”供自己挥霍。2009年11月19日凌晨2时许,沈某在兴化市某台球室内玩耍时,见周围人少,于是采用勒颈威胁的方法强行劫走事主吴某的现金1.4万余元及手机等财物。因怕吴某告发自己,沈某杀人灭口后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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