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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律协回应:伪造证据律师将被吊销执业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4日17:42  华龙网

  华龙网12月14日15:19分讯(数字记者 阙影) “捞人”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批准逮捕,同时涉嫌伪证罪被司法机关刑拘、逮捕的近20人,其中包括重庆一律师吴家友。今日下午,重庆市律师协会向华龙网记者表示,一旦涉案律师犯罪事实被认定属实,将会吊销其执业资格证。 

  最新调查表明,在这起律师“造假门”中,除了李庄之外,重庆两名律师也向龚刚模亲友索取了95万元用于“活动”,企图以金钱开道,利诱政法部门的个别干警加入“造假生产链条”,成为“造假门”涉案者。其中重庆涉案律师吴家友已被检方批准逮捕。 

  我国《刑法》第306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利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庆市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向华龙网记者表示,律师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串供已违反我国《刑法》第306条,但目前犯罪事实还有待警方的进一步查证,并等待法院开庭审判。一旦罪名被司法机关认定后,相关主管部门和律师协会也会做出相应处罚,吊销涉案律师的律师资格证,律师协会也会取消其在协会的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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