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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抗震烈度要达八度 比原标准提高一度,市内大多学校无法达标,将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5日02:49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蓝辉龙)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获悉,今后新建、扩建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都要按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的烈度八度设计审批,比以前规定的7度有所提高。目前,珠海的大部分校舍无法达到这个要求,将进行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

  中小学校舍抗震属重点设防

  据了解,珠海属于地震烈度7度地区,原来对校舍抗震的鉴定要求是标准设防的丙类,即要达到7度。根据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要求,中小学校舍的抗震设防类别,由丙类提升到乙类,即重点设防类,要比本地区的设防烈度提高一度。今后教育部门新建、扩建的中小学公办、民办、幼儿园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都要按照抗震烈度8度设计审批。

  市教育部门对中小学校舍进行排查鉴定后发现,珠海的中小学校舍大部分不能达到这个要求。珠海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要求,除了已确定拆除重建、或按抗震烈度8度设计的校舍,各区的校安办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的要求,对区内的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的安全排查或鉴定,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报告。正在建设的校舍,如果没有按照抗震烈度8度设计,要按新标准调整设计后再施工。

  加固改造为主拆除重建为辅

  据介绍,1993年1月7日前设计的校舍,执行的是74系列规范,与现行抗震规范的要求有明显的差距,抗震性能差,大多需要加固改造或者拆除重建。但校舍大面积改造会对学校教学秩序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对布局合理,面积较大,作为教学主要建筑物的校舍,将尽量避免拆除重建。1993年1月1日至2008年设计的校舍,分别按89、2001系列规范设计,同样没有达到现行抗震规范的要求。

  教育局强调,坚持加固改造为主、拆除重建为辅的原则。学校在制定改造方案时一定要科学安排,改造计划要切实可行,将师生的安全放在首位。改造计划要以学校为单位同意立项,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分期或分阶段实施。校舍拆除重建面积,要与学校的总体办学标准挂钩,严禁超标准建设。

  另外,有关部门将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踏勘,必要时通过专项评估,对校舍场址遭受洪涝及台风、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提出是否需要迁移避险和专门处置的意见。已被市国土局列为校舍存在地质隐患点的学校,必须要列入加固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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