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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两岸商签ECFA要视两岸协商进展而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6日10:34  人民网
国台办:两岸商签ECFA要视两岸协商进展而定

  人民网北京12月16日电 (记者 邓志慧、黄子娟)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范丽青表示,ECFA签署协议,要视两岸协商的进展情况而定。她表示,什么时候签署,要看商谈的进展情况而定。

  据报道,台湾方面就两岸商签ECFA已经定出时间表,1月商谈,5月商签。有记者提出,双方是否出现了时间上的落差?

  对于“双方'出现落差'”的说法,范丽青表示,从来没有这样的情况出现。

  她表示,12月21日到25日,在台中市举行的两会领导人第四次会谈,有望就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问题来交换意见,这将成为启动在两会框架上正式商谈的重要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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