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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授涉黑嫌犯翻供术律师曾当庭威胁检察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6日12:21   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12月16日讯  12月13日,重庆打黑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龚刚模辩护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事立即引起全社会的强烈关注。记者注意到,李庄正是正义网2009年8月3日刊发的报道《河北一老总涉嫌侵占1千万被判无罪 检察官遭律师恐吓》中提及的辩护律师。李庄曾在今年4月份廊坊广阳区法院一次开庭中,对女公诉人言语恐吓,并在休庭后开车撞向该检察官。 

  据媒体报道,龚刚模向办案民警主动交代,他的妻子从北京请来了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马晓军,在与李马二人的前后三次会面中,李庄向他面授了五招翻身秘术,这其中就包括串供、向法庭谎称被刑讯逼供、向法庭提供虚假供述,予以翻供等方式。龚刚模检举揭发后,13日,李庄被捕。法学专家表示,如果罪名成立,最高有可能被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李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易网2007年全国百强律师排行榜第二位。职业多年,曾为十余名职务犯罪和暴力犯罪嫌疑人做无罪辩护,并使他们获得无罪释放,使近百名刑事案件被告得到从轻和减轻处罚。 

  另据媒体报道,李庄在向龚刚模“面授机宜”时,还列举了他在其他省市“捞人”方面的一些“成功案例”。 

  李庄担任辩护律师的“河北老总涉嫌侵占1千万被判无罪”事件回顾 

  2004年,京津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向宁因离任审计,被查出侵占公司资金及售房收入共计约1000万元。公安机关经长达六个月多次侦查,检察机关认为证据确实充分,2004年8月廊坊市广阳区检察院指控王向宁构成涉嫌职务侵占罪。 

  但是,蹊跷的事情发生了——王向宁的辩护律师李庄在法庭多次声称:“我在河北省委领导办公室,向省委主要领导讲本案情况,省委及政法委领导的态度很明确,表示同意我方意见,并已下达指示给廊坊政法委。”王向宁被提起公诉后,廊坊市政法委曾多次召集廊坊市公、检、法三家调度该案件,理由是“上级领导过问了本案”。 

  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历时3年,历经7次开庭审理。2009年6月5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王向宁构成职务侵占的四起事实均证据不足,判决被告人王向宁无罪。 

  在正义网记者的后续采访中,该案公诉人曾披露在起诉过程中一直压力很大,甚至受到辩护律师恐吓、威胁:2009年4月2日开庭审理结束后,律师李庄对公诉人李春蕾(广阳区检察院女子公诉科科长)说:“你现在对我服软还来得及,将来国家赔偿时我还可以给你求情,否则我让你做不成检察官。”公诉人员走出法院后,李庄突然驾车向人行道上的李春蕾撞过来,被书记员制止后停车,然后驾车快速离开现场。 

  对此,正义网记者曾私下向李春蕾了解情况。李春蕾虽然表示不愿意谈起此事,但对此经历予以确认。这位要强的女检察官说:“此案经过3年的公诉,得到这个结果,令人震惊,但又无奈。” 

  相关链接: 

  李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成功案例:为京津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总经理王向宁涉嫌侵占公司资产案做无罪辩护。 

  李庄法庭语录一: 

  “你们省检察院的领导就在法庭上,你(指李春蕾)注意一点”。 

  李庄法庭语录二: 

  “我在河北省委领导办公室,向省委主要领导讲本案情况,省委及政法委领导的态度很明确,表示同意我方意见,并已下达指示给廊坊政法委”。 

  李庄法庭语录三: 

  “你(指李春蕾)现在对我服软还来得及,将来国家赔偿时我还可以给你求情,否则我让你做不成检察官”。 

  李庄庭下语录: 

  “这个案子领导说了,你们赢不了,还是给自己留条后路吧”! 

  车撞女检察官镜头: 

  2009年4月2日,中午。 

  李春蕾代表广阳区检察院出庭公诉被告人王向宁,休庭后与书记员离开法院,沿着人行道步行回检察院办公室。李庄律师随后驾车朝其撞来,被李春蕾身边的男书记员挺身拦住车头,李庄律师调头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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