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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摩条件》:利益集团演绎出的帕累托最优游戏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8日16:26  观察与思考

  ■湖南湘潭  赵  强

  显然,《电摩条件》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技术标准,还是某些利益集团和利益群体的制衡器。

  近日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出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电摩条件》),引来坊间议论纷纷。因为这意味着明年1月1日起,众多车主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冗长手续才能骑电动车了。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日前透露,将暂缓实施《电摩条件》,并且中国自行车协会的相关申请已经拟好,近日将提交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12月6日《扬子晚报》)

  《电摩条件》一旦实施,可能将有超过200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变成无证生产的非法企业被迫关闭,超过500万工人面临失业,按现有1.2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计算,近亿人出行将受到影响,在已禁摩的城市,超过标准的电动车则将无路可走。新国标若认真执行,电动车行业的衰落将对一些地方的经济造成打击,就业难也会因之加剧,某些地方也可能一时无法解决由此产生的新的交通压力。

  显然,《电摩条件》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技术标准,还是某些利益集团和利益群体的制衡器。对此,陆金龙直言不讳地指出:《电摩条件》就是摩托车集团、摩托车行业等强势利益集团利用标准的手段设置技术壁垒和准入壁垒。与此同时,他也“不回避这个问题”地承认“协会要考虑本行业的利益”,为电动车集团说话。

  “利益集团”在政治经济学意义上是个中性词,在西方它是指“使用各种途径和方法向政府施加影响,进行非选举性的鼓动和宣传,用以促进或阻止某方面公共政策的改变,以便在公共政策的决策中,体现自己的利益主张的松散或严密的组织”。比照陆金龙的表态,他所言称的摩托车集团与他所代表的电动车集团也符合这个定义。如果将事情简单化,那么,不妨将《电摩条件》的提出与反对视作摩托车集团与电动车集团两个利益集团的利益博弈。

  在上叙前提下,摩托车集团推动《电摩条件》与电动车集团申请暂缓,谁都没有资格指责谁不具备正当性。然而,陆金龙还是要说摩托车集团是强势利益集团,他们“利用标准的手段设置技术壁垒和准入壁垒”,意在指责对方作为不正当。原因应该有二:其一,《电摩条件》里电动车集团的利益没有得到体现和表达,只对摩托车行业有利,说明对方集团强势甚至有潜规则的操作手法;其二,《电摩条件》政策的结果不利于公平的市场竞争。相对于摩托车集团,电动车集团是弱势,但相对于公众,电动车集团也是强势。没有公开公平公正的博弈平台,任何一个利益集团都只会拿公益作借口,为了自己的利益,随时牺牲公共利益。《电摩条件》的推出与反对,都不一定是帕累托最优,而公共利益的维护,才是公共管理部门更应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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