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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明年起新任处级干部须申报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21日07:36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从明年1月1日起,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新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必须对财产进行申报,包括个人购买私车情况、家庭存款情况、金融交易收入、已婚子女住房情况、房屋出租出售及产业服务所得、投资入股、承包经营等内容。记者从12月19日召开的银川市委十二届六次全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银川市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制定出台了《银川市关于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办法》等10个配套办法和规定,力促该意见落实。

  该办法还首次将与本人职务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人单笔数额两万元以上的债权债务,及由继承、赠与、偶然所得等形式获得的财产列入申报内容。

  据悉,该办法对于现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只对工资收入、奖金、住房等情况进行申报。而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在拟提拔时财产申报与任职公示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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