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25日电 (南若然)日本最高法院24日就在二战期间被强掳到福冈县做苦役的45名中国劳工状告日本政府和加害企业一案作出最终裁决,驳回中国受害者要求日本政府赔偿的诉讼请求。12月25日,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筹),代表所有在二战期间受到迫害的近4万中国被掳劳工和他们的遗属,对此表示坚决抗议。
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筹)会长李良杰25日通过抗议书表示,“日本最高法院再次驳回中国劳工诉讼请求,这对于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受害者来说,根本没有公正和尊严可谈。”
李良杰表示,中国受害劳工和遗属不会就此屈服。鉴于日本最高法院已经关上中国受害劳工在日索赔的大门,将在中日律师及声援团体的支持下,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要求和督促日本政府和相关企业建立劳工赔偿基金,以全面解决被掳往日本中国劳工问题。
他认为,相信在中日友好人士的大力支持下,中国劳工要求日本政府和企业谢罪、赔偿的请求一定能够实现。
1943年4月到1945年5月间,约有4万名中国大陆劳工被强掳到日本充当苦役,其中17.5%的劳工在路途、劳动中死亡。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受害的中国劳工开始漫长而艰辛的对日诉讼之路,最终却以“诉讼时效”已过和“国家无答责”为由,被日本最高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
今年八月,受中国二战被掳劳工联谊会委托,中国二战劳工法律援助团向20家日本加害企业发出律师函,要求其承认侵害中国二战劳工人权的事实,并派出代表向中国二战被掳劳工联谊会和中国二战劳工法律援助团进行认罪,协商赔偿。中国二战劳工利用非诉讼手段直接向加害企业索赔之路正式启动。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