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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拆迁户自焚事件加速拆迁条例修改步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28日07:53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叶铁桥

  一年前,一个女人面对迫近的大铲车,扔下了自制的燃烧瓶;一年后,另一个女人面对来势汹汹的拆迁者,却点燃了自己浇透汽油的身体。时至年末,来自两个不同拆迁现场的影像和两个不屈抵抗者的形象,震撼了许多人,尤其是那些家园正在沦陷中的人。

  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2009年11月21日首先报道了一段被主持人形容为“惊心动魄”的拆迁场面:

  2008年6月12日,在上海市闵行区,女户主潘蓉惶恐无助地喝了几大口威士忌壮胆,然后和挎着弩弓的丈夫张龙其一道爬上屋顶,以对峙由城管、公安、消防和大铲车组成的拆迁队伍。

  画面上,这个已移民新西兰的女人拿着一个喇叭在高喊:“我们是新西兰公民……你们是哪个法院的,有没有法院的判决书,如果没有,就是强占我们的土地,侵犯我们的财产。”

  但对方不为所动,铲车轰鸣着前行,推倒了围墙,开到了房子前。画面中,潘蓉一扬手,扔下了自制的燃烧瓶,铲车前方瞬间腾起一片烈焰,但旋即被消防员用手中的水龙扑灭。

  然而,这一幕,借助当时录下的影像,被冠以“一个女人的燃烧瓶和政府铲车的拆迁大战”名头广泛传播,观者深受震动。

  拆迁方最终得手,房子被夷为平地。张龙其最终被诉以妨碍公务罪,判拘8个月。

  央视报道说,潘蓉获得每平方米761元的房屋重置补贴,以及1480元的土地补偿。480平方米的房子,计算下来的拆迁补偿共67.3万元,而类似的房屋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早已达到每平方米1.5万元,潘蓉家的小楼,仅仅靠出租,就能获得每月4000元的租金。

  潘蓉以《物权法》作为保护自己利益的武器,因为《物权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国家、集体、私人财产均依法受到保护,这三者的财产同等重要,同样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但拆迁方却认为,他们也是依法行事,不过所依据的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编者注)。

  央视采访了大量专家。报道显示,《拆迁条例》和《物权法》存在矛盾,这是现实中潘蓉夫妇与拆迁方对立的根本原因。同时,地方政府近年因巨大的利益诱惑,出现了罕见的拆迁冲动,这使得拿着《物权法》的业主,挡不住有《拆迁条例》撑腰的大铲车。

  潘蓉的律师夏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潘蓉现在已去了新西兰,“心情颇为不佳。”

  如果说对潘蓉扔燃烧瓶的报道让公众开始关注《拆迁条例》的话,那么,不久之后的11月29日,唐福珍的死可谓真正撼动了这一过时条例。

  11月13日清晨,2009年最受关注的强拆事件在成都市金牛区上演。从现场留下的影像来看,站在屋顶一角的唐福珍一共往自己身上浇了三遍汽油。第一次动作尚和缓,但拆迁方无所谓,继续行动,唐福珍开始往身上浇第二次油,她拿着桶,高高举到头顶,然后从头上往下倒。

  拆迁方仍不理会,他们手拿铁棍,将玻璃敲得粉碎,把防盗门也给撬了,攻到屋顶,唐福珍的亲人与拆迁者发生冲突,不少人被打得满脸是血。这一次,唐福珍搬着汽油桶从头一淋而下,然后把桶摔出好远。

  现场目击者说,她先掏出手机,给前夫胡昌明打了个电话,然后打着火机,一道火光顿时腾空而起,然后传来“啊”的一声凄切惨叫。

  但她的自焚并没能保住房子,房子随后被拆,唐的多名亲人被拘,而她本人,则在医院里痛苦挣扎了16天后离开了人世。

  唐福珍点燃自己的那一幕,是如此悲惨的人道灾难,这刺痛了所有人的神经。北京大学五位教授随即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拆迁条例》进行违宪审查。

  五位上书人之一的王锡锌教授说,《拆迁条例》与《宪法》、《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都存在抵触。

  他认为,《拆迁条例》的主要不合理之处,一是太强调地方政府的管理权,而漠视了公民合法的财产权。二是在拆迁问题上,把房屋征收与房屋拆迁分成了两个阶段,使房屋拆迁在没有得到房屋所有人必要的意见表达和同意的情况下就可以进行。三是征收和补偿没有在同一阶段进行,政府只收回土地,但并没有对房屋进行征收和补偿,而是把补偿问题留到了拆迁阶段,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来解决。四是没有区分公共利益拆迁和商业开发拆迁,很容易引发一些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团合谋的情况。

  在他看来,这一条例的修改,阻力主要来自一些地方政府局部的、短期的利益考虑,“片面强调城市的建设发展,忽视对财产房屋所有人的权利保护”。

  此后,这一条例的修改加紧了步伐。12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北京组织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专家座谈会”,上书的北大五位教授皆被邀请。这已是国务院法制办就修改《拆迁条例》一事第三次征求专家意见。

  在座谈会后,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主动约见记者。他表示,国务院对拆迁工作高度重视,在完善制度方面,对法制办提出了要求。法制办也在加紧开展工作。

  事实上,早在两年前的2007年12月14日,修改后的拆迁条例曾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但未能通过。

  一晃两年过去了,随着燃烧瓶和自焚事件的出现,新条例的出台已经刻不容缓。

  只是在新条例出台前,国务院法制办表示,2001年6月13日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依然有效。这意味着,可能的利益伤害还将存在一段时间。

  而新条例因存在利益之争,也“存在很多不同意见”,如何界定公共利益,确立补偿标准,明确拆迁的条件和程序,设立切实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皆是新条例出台的难点。但不论怎样,所有专家学者和公众都希望,切实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应该成为该条例的内在精神。

  对于潘蓉、唐福珍等受到的这类伤害,上书的五教授之一沈岿认为,目前我们处于一个制度转型非常迅猛的时代,这种制度转型有时候会展现出新旧制度之间激烈的冲突和碰撞,“而在这个激烈冲突和碰撞当中,甚至有可能会出现个体公民的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况”。

  他如此看待这些事件的价值:“坦率地说,也许只有出现了如此惨烈的事件才会引起更多公众的关注,才会引起政府更加深刻的反思,才会引发社会各界共同讨论未来的制度发展方向。虽然我们都为悲剧性事件的发生感到悲痛,也为悲剧性事件中个体公民的遭遇感到悲哀,但是,如果要让他们的付出真正有价值的话,那么我们就应该静下心来理性、审慎地思考我们未来制度建设需要确立的合理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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