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台当局不排除准许大陆银行直接在台湾设立分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28日12:29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2月28日消息 两岸金融监理合作谅解备忘录(MOU)将在1月中旬生效,台当局相关单位研拟准许大陆银行到台设点规范,不排除比照外资商业银行,不必先设办事处再设分行,可直接设立分行。但获准到台湾的家数,初期可能控制在1到3家左右。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MOU明年1月16日生效后,两岸银行将可相互设点经营业务,台湾方面已有7家银行在大陆设立代表处满两年,可以升格为分行。大陆方面也有多家银行表达来台意愿,因台湾规定,外资银行可直接设分行,未来陆银能否直设分行,还是须先设办事处,备受市场关注。

  据台当局“行政院”高层透露,相关单位考虑准许大陆银行可以比照外资银行,直接设立分行,不必先设办事处再设分行。不过因两岸的市场规模差异很大,初期大陆银行可到台湾的家数有限。

  台当局“行政院”高层表示,当局希望采取稳健的步伐来开放,授信额度将跟外资银行适用相同规范。台当局“金管会主委”在答复“立委”质询时表示,两岸互设银行开放家数“2对7”相当符合加权对等概念,但这不是确定版本,一切还要再谈。

  台“金管会”官员表示,目前在台当局“经济部”主管的大陆资本到台湾投资办法中,金融业仍属禁止项目,大陆银行若要到台湾设办事处或分行,必须配合修改相关办法,相关单位正在检讨。据台湾媒体了解,金融业开放已列入第2阶段开放陆资到台投资项目中。

  至于台资银行登陆设分行,台当局“金管会”也正订定相关条件,“金管会”初估,台湾银行登陆设分行或子行,开放初期已符合条件的银行,汇出资金约人民币27亿元(新台币135亿元),仅占这些银行资产总额的0.11%或净值总额的2.13%。(刘海伟)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