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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沛·阿旺晋美同志生平

  伟大的爱国主义者,著名的社会活动家,藏族人民的优秀儿子,我国民族工作的杰出领导人,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朋友,第三、四、五、六、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八、九、十、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会长阿沛·阿旺晋美同志,因病于2009年12月23日16时50分在北京逝世,享年100岁。

  阿沛·阿旺晋美同志1910年2月出生于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甲玛乡一个有名望的家庭。1932年到西藏地方政府新成立的仲扎玛尕兵营当兵,历任班长、排长、营长。1936年任西藏地方政府昌都粮官,1940年任民事法官,在实践中对当时西藏的社会情况、政治制度等有了切身体验。1945年任西藏地方政府孜本(审计官),1950年任增额噶伦兼昌都总管。1951年任西藏地方政府赴北京谈判的首席全权代表,同中央人民政府代表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和平解放后,任国防委员会委员、西藏军区第一副司令员,1955年获一级解放勋章并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军衔。此后,历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筹备处处长、筹备委员会常务委员兼秘书长、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1964年任筹备委员会代主任。1965年任西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1968年任西藏自治区革委会副主任。1979年后任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981年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1983年至1993年任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阿沛·阿旺晋美同志是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三、四、五、六、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五、六、七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是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政协第三、八、九、十、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阿沛·阿旺晋美同志是伟大的爱国主义者,藏族人民的优秀儿子。他从小生活在庄园,亲眼目睹农奴们遭受地租、高利贷、差役等重重盘剥,生活艰难,青年时代就萌发改革旧制度的思想。新中国成立后,西藏地方政府上层少数分裂主义分子在帝国主义势力的挑唆、策动下,公然进行抗拒解放、分裂祖国的活动。在这一历史紧要关头,他明确提出,西藏问题是中国内部问题,只有同中央政府商谈才能解决,应当派代表团去北京谈判。在赴任增额噶伦兼昌都总管前,他还给西藏地方政府写报告,提出要找解放军和平谈判。他解散了昌都数千民兵,再次提出不能扩军备战。昌都地区解放时,他两次与其他官员联名给西藏地方政府写报告,劝说西藏地方政府尽快派代表同中央人民政府谈判,为促进西藏和平解放作了坚持不懈的努力。1951年2月,作为西藏地方政府委派的首席全权代表,他前往北京同中央人民政府进行和平谈判。经各方共同努力,最终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他为西藏的和平解放发挥了重要作用。1956年11月,十四世达赖喇嘛到印度参加释迦牟尼涅槃2500周年纪念活动,盘踞在印度的分裂分子企图阻留达赖并在印度组织所谓“流亡政府”。以阿沛·阿旺晋美同志为首的爱国人士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努力做达赖喇嘛及其随行官员的工作,最终挫败了分裂分子的阴谋。

  1959年3月,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发动了全面武装叛乱,他不顾个人安危,将叛乱分子动向通报给中共西藏工委,并给十四世达赖喇嘛写信,希望他脱离叛乱分子,作出正确的决定。中央作出平叛决定后,他作为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决定,坚定站在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参与和领导西藏人民平息叛乱、进行民主改革和建设民主政权。此后,他长期担任西藏自治区领导职务,一直致力于祖国统一和家乡建设。在多年的实践斗争中,他深深感到,只有中国共产党才是各族人民利益的真正代表者和维护者,只有社会主义道路才是各民族发展繁荣的唯一道路。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揭露所谓“西藏独立”的反动实质。他始终关注西藏的发展和藏族人民的生活,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中与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中共领导同志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阿沛·阿旺晋美同志是我国民族工作的杰出领导人。西藏和平解放后,他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积极投身西藏的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努力推动西藏的发展。他带头维护和贯彻执行“十七条协议”,团结、争取更多的人拥护和执行协议,发展壮大爱国力量,同时不遗余力地同各种破坏协议、分裂祖国的势力和言行进行坚决斗争。1955年3月,国务院决定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他担任筹备处处长。在中共西藏工委和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西藏民主改革取得彻底胜利,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迅速发展。1965年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他当选为第一任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后改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之后长期担任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负起领导西藏人民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重任。他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

  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参与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他勤勤恳恳,踏实工作,积极贯彻中央民族工作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努力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多次深入民族地区和全国各地考察调研,推进民族区域自治进程,保障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顺利施行,为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倾注了大量心血。20世纪80年代末,在国际敌对势力的支持和流亡境外的西藏分裂主义集团的策划下,拉萨一度发生骚乱。他旗帜鲜明地反对任何分裂祖国的行为。他深入西藏各地考察调研,慰问驻藏解放军和各族干部群众,为稳定西藏局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十世班禅大师圆寂后,他坚决支持藏传佛教界按照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遵循金瓶掣签、中央政府审批的原则,认定十世班禅转世灵童。1993年起,他连续4届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他始终十分关心西藏的各项事业,在事关西藏发展稳定的重要问题上直言不讳,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推动我国民族工作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践和完善倾尽了毕生心血。

  阿沛·阿旺晋美同志是著名的社会活动家。他长期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认真履行职责,参加、主持各种会议,积极承担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活动,坚定不移地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统战、民族、宗教政策和各项大政方针,努力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出了重要贡献。他和十世班禅大师共同发起成立了民间慈善组织“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并担任理事长,为发展西藏的经济、文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多方筹划。他积极参与国际友好交流活动,大力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西藏的发展进步,宣传中华各民族之间水乳交融、谁也离不开谁的历史联系和现实关系,驳斥分裂主义言行,为海内外各界友人所尊重。他注重西藏历史文化传承,致力于藏族优秀文化的保护和发展。2004年,海内外一批关心、热爱西藏文化的人士成立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在社会各界的推荐下,他不顾年迈体弱,亲任会长,为在国际上宣传西藏的真实情况、动员海内外和社会各界力量保护和发展西藏文化继续积极努力。长期以来,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勤奋工作,赢得了各族各界人民的广泛信任和爱戴。

  阿沛·阿旺晋美同志是西藏爱国进步人士的杰出代表,是无党派人士和少数民族人士的一面旗帜。他始终怀着强烈的民族责任感,始终站在国家和人民的立场上,与中国共产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他追求真理、矢志不渝的高尚精神,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爱国立场,兢兢业业、鞠躬尽瘁的优秀品格,永远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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