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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协委员建议经适房尽早搞好配套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30日15:56  新民晚报

  昨天下午,上海市政协年末视察本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推进情况。在随后的委员座谈会上,经适房满5年是否应该进入普通商品房市场转让、经适房的配套建设和管理等,成为委员们普遍关注的话题。

  明年重点推动公共租赁房建设

  昨天,委员们首先来到松江区泗泾新凯家园小区参观,了解本市经济适用房建设情况。市政协常委、民建市委副主委、交大安泰管理学院副院长陈宏民委员在参观后表示满意,但他同时也提出,经适房、廉租房的推出,解决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但在上海房价日益高企的环境下,如何解决上海对人才的吸引力,也是应当思考的问题。

  对此,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透露,明年上海将重点推进公共租赁房,尤其是单位租赁房的建设工作,鼓励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造集体宿舍、人才公寓等,解决引进人才、来沪务工人员、新参加工作职工的阶段性住房问题。他强调,单位租赁房严格强调只租不售,而且对居住期限也限制在3年左右,或者采取随着租住时间越长,租金不断上浮的政策。

  上市转让款分配比例并非一成不变

  对于经适房5年后可进入普通商品房市场转让,不少委员提出质疑。据了解,目前经适房的定价一般以周边房价的一半左右设定。委员们认为,5年后随着房价上涨,尽管把获利的30%上缴政府,但其出让获利仍然是巨大的,这对于那些因略高于经适房门槛无法享受的群体,是一种不公平。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院长梁鸿委员指出,经适房解决的是住房问题,而不是致富问题,经适房应当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不应允许进入商品房领域。

  陈宏民委员也认为,5年后上市不利经适房的长期统筹发展,“要建造30万套经适房,解决100多万市民的住房问题,这不是一届政府能够解决的,5年后,下一届政府还在努力建经适房,原来建的经适房却成了商品房,这很不合适。”

  对此,刘海生表示,经适房定位是解决居住问题而不是投资,如果不住或转租都有惩罚性条款。购房家庭5年后上市转让,政府也具有优先回购权。另外,转让总价30%上缴政府这一比例,仅是目前推出的房源的比例,以后的比例会根据具体房源的情况动态变化。

  经适房配套和管理将是一大难题

  对于经适房的配套建设,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金鑫委员表示忧虑。他认为,目前的经适房都建在郊区,商业配套不足,生活和交通成本提高。必须尽早搞好交通、医疗、教育等配套建设。

  对此,民革市委副主委李世耀委员也有类似观点。此外,李世耀对于小区日后的管理也提出看法,他认为,经适房居住区的物业管理费如何收就是一个问题,收得多了,低收入家庭难以负担,收得少了,物业不管事或者管不好,会成为秩序混乱、环境糟糕的居住区。

  本报记者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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