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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胡宗英涉黑团伙18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30日16:1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九江十二月三十日电 (记者 段长征) 江西瑞昌人民法院三十日对九江市今年最大一起“黑帮”团伙案进行一审宣判,该团伙“黑老大”胡宗英,原政协委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该团伙十八名成员分别被判处一年零一个月至十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办案的警官介绍,该团伙十八名成员,最大的四十三岁,最小的十八岁,其头目是被当地人称为“南霸天”的胡宗英,目不识丁,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但其在九江市庐山脚下的赛阳镇恶迹昭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办案警官称,胡宗英起初在赛阳镇办了一个停车场,对来这里办事或游玩的车辆司机强行停车收费。遇到不听话的司机就打。

  后来,胡宗英又先后建立了赛阳建筑公司和拆迁公司,吸收了多名“两劳人员”充当打手。在当地,从修建一个茅舍到建学校教学楼,都要经过其手,或让其建筑,或交管理费,采取暴力手段收取“黑钱”,谋取暴利,在当地社会影响极坏,民愤极大。

  据介绍,该案件侦办时间长达一年之久,警方移交到检察机关的卷宗多达二十余本,摞起来有一米多高。该团伙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九项罪名被宣判获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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