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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律师造假案一审未当庭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1日02:02  长江商报

  本报讯(特派重庆记者 王毅)昨日凌晨1时,重庆打黑律师造假案一审庭审结束,法庭未当庭宣判。

  此前,李庄于去年12月12日被刑拘,12月13日被批捕,12月20日检方公诉,12月30日开庭审理,如此高效率被称为“重庆速度”。前日上午,李庄案开庭审理,庭审一直持续到昨日凌晨1时才结束,时间长达14个小时,是重庆此轮打黑案审判中单日庭审时间最长的。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李庄在履行刑事辩护职责时,为帮助龚刚模开脱罪责,编造龚刚模被刑讯逼供的虚假事实,伪造证据,引诱证人做伪证,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李庄的辩护律师认为,截至李庄被刑拘,李庄在龚刚模案中未曾向法院提交任何证据,未曾调查取得任何证据,且李庄希望出庭作证的证人均拒绝出庭,即李庄没有伪造或帮助伪造证据的行为和结果。李庄被刑拘时,龚刚模案控方证据均已固定且已提交法院,刑诉程序已进入审判阶段,指控李庄妨害作证,与刑诉法冲突,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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