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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将采取措施规范高龄津贴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2日11:04  新华网

  新华网天津1月2日电 (记者 周润健)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促进司副司长王素英近日在天津市鹤童老年福利协会承办的第五届全国养老院院长论坛上透露说,我国将采取有效措施从三方面规范高龄津贴制度。

  王素英介绍说,2009年以来,各地纷纷探索建立高龄津贴制度,特别是宁夏作为西部欠发达省份,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率先出台政策措施,成为全国第一个建立高龄津贴制度的省份,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全国大部分省份也相继建立了程度不同的高龄津贴制度。

  王素英表示,今后民政部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这项制度。一是要求各地统一本区域的津贴标准;二是要求各地优先将80岁以上生活困难老人纳入保障范围;三是要求各地通过银行按月向符合标准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王素英希望各地民政部门能对本地区的高龄津贴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确保这项工作能够规范有序进行,使老年人真正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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