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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被认定受贿400万

  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系统因涉嫌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黄松有(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一案终于进入司法程序。记者获悉,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长达一年之久的黄松有,可能于近期由检方移交法院接受审判。黄松有涉案事实现已基本查清,如果不出意外,该案有望于2010年全国“两会”前进入审判程序。

  关于黄松有落马的原因,有媒体曾经称其主要涉及三大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生活腐化。不过,经审查,初步认定黄涉嫌罪名只有一个——受贿,涉案数额估计高达400万元左右。

  受黄松有案牵连,最高法院有4名处级以上法官“涉案”。其中一名被“双规”,另外3人在等候组织处理。最早受黄松有“牵连”的是最高法院立案庭审判员李军。2009年9月中旬,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军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法院认定的受贿数额是10万元。

  受黄松有案牵连的另外3人的身份尚不清楚。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9年6月27日的一份有关最高法院的人事任免中显示,被免职的人除了李军外,还有张甫旗、项存奇、鲍圣庆、裴莹硕,这4人分别任职最高法院的审判员职务。据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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