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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要求将学生减负纳入教师考评指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4日04:28  中国青年报

  据新华社沈阳1月3日电(记者王莹)辽宁省教育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指导意见》,将落实学生减负要求情况纳入中小学教师和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意见》要求,对走读生不准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时间每天不超过两小时。不得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午间休息和下午自习加班加点或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禁止有偿家教。

  在考试管理方面,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从严控制考试次数,除初中升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不得再组织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学校层面的考试命题要科学合理,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不得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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