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原春琳
2009年年底,北京大学高考招生“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在一片争议声中落下帷幕。全国各地被推荐的90名学生全部入围,在今年年初就要进入北大为自主招生准备的冬令营。
时间倒流:2009年11月以后,76所有自主招生权的高校提前拉开了高考前争抢优秀生源的大幕:四川大学紧随北京大学,宣布也要试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5所首批“985”高校在更早的时候宣布五校联合自主招生……
官方的高考改革方案在2009年12月也密集出台。北京、黑龙江、吉林、陕西、湖南五省市2007年开始实行高中新课改,2010年这批学生进入高三,2009年年底它们相继公布了自己的高考改革新方案。
实际上,从去年年初开始,呼吁高考改革的声音就从来没有停止过:1月初,《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向民间广泛征求意见,高考改革就是其中的热点,各种声音被迅速反馈到“纲要领导小组”;夏季来临的时候,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绘制的“民间高考改革方案”出炉,并被送至“纲要领导小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带领一批人也在对高考制度进行反思。
这一年,来自民间的、官方的、高校的,大大小小的涉及高考的改革方案络绎不绝,各方都在为高考改革建言献策。综合比较不同版本的方案,改革的核心似乎都指向一点:改变一考定终身的传统模式,实行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方式。
遗憾的是,这一年,尽管高考改革的热度不断升温,来自不同方面的政策与声音不断涌现,但是依然延续过去的路数,并缺少亮点。
民间方案:有理念,可操作性不强
民间对高考的议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有不满意者,把现行的高考制度批得体无完肤,甚至强烈呼吁取消高考,取消教育部;也有不满意却认可现实者,认为按照中国现阶段国情,高考制度是最公平的人才选拔方式。各方对高考改革的建议多,却无整体方案。
去年6月,继2007年给出一个初步的高考改革方案后,21世纪教育研究院公布了一个更详尽的民间版高考改革方案。这个民间方案有两个宗旨,一要“以学生为本”,二要促进教育公平。
与其他民间高考改革建议不同,这套方案的设计者希望突出可操作性,但实际上,方案依然过于理想化:它希望打破现有的高考利益集团的平衡,而这个平衡却不是教育部门一家可以决定的。
比如,民间方案明确提出降低英语分数的权重,提高对母语的要求。但它的执行难度相当大。一位曾经参加过某省自主命题的老师说,有一年,教育考试部门曾经有过降低英语权重的想法,并拿出方案讨论,最后因反对声音太大,以失败而告终。究其原因,简单得不能再简单:靠英语吃饭的人太多了,谁愿意丢掉这个大饭碗呢?
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方式是这套方案的重心。方案提出,要实行多轨道、分层次的统一考试,将高考科目分为多种组合,包括普通文科、理科、工程技术类、生物医学类等,每科考试内容区分不同难度,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与能力,选择不同类别、层次的考试。研究型大学、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可分别采用不同的考试科目。
方案忽略了一个客观事实:人往高处走。无论是学生和家长都希望能进最好的学校学习,他们不会仅仅把自己定位在普通本科院校,或者说,把自己定位为工程技术类就不考理科或者生物医学方向。他们都希望有更多的选择。按照这个方案,学生的考试成本会大大增加。
方案也提出院校录取方式的多元化,设计了“全国学业能力水平测试+高校自主招生”模式、“统一学科知识考试+集中录取”模式、自主考试等不同模式。不同层次的院校可采取不同的录取模式,放大了高校的选拔录取权。
这个主意不算新。在2008年年底,浙江省提出自己的新课改高考方案中,就有类似的制度设计:对报考一本、二本和专科院校的学生,在三门主科相同的背景下,设置不同的附加科目的选择方案。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带着一个团队,从宪法的角度去考虑大学招生制度。他认为,宪法第33条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广义上国家的任何公权力机构不得对公民给予没有正当理由的区别对待。但是现行的招生指标体系违反了宪法平等的原则。最简单的事实是,各个高校在决定各省的生源比例时,都在为照顾本地考生提出一个可以接受的站得住的理由。
“中国各地的高校招生都陷入了不可自拔的‘囚徒困境’。”张千帆说。他认为,在普遍歧视、人人自危的现实环境下,任何放弃自我保护、实行地域平等的省市显然都是“傻瓜”。无论是地方高校,还是部属院校,除了没有太多人关心的民办大学之外,每一所高校的招生方案都是地方保护主义的翻本。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的徐显明曾经试图改变这一状况,并在2006年提出“中国政法大学不是北京的政法大学”这样响亮的口号,建议根据各地人口的多少来配置高校在各地的生源数量,但是当年,中国政法大学在北京的招生数量也只是略有减少。
在张千帆看来,招生体制改革需要中央出手。这听起来有些不“与时俱进”:就高考而言,中央逐渐放权给地方,自主命题的省份越来越多,高校自己确定每年的招生人数。中央所做的,主要是确定当年全国的招生人数并进行总量控制。
依然是民间高考方案的理想状态:让更有力的部门来打破已经形成的高考利益平衡。当高考已经集中了太多的关注,尤其是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在年终总结时,都把高考当作自己的一项政绩的时候,一旦这种平衡要被打破,被损害的利益群体,比如说,减少北京、上海这些高教资源集中的城市的招生名额,当地如何安抚利益受损的本地考生?
官方方案:保守地前行
2004年,广东、海南、山东和宁夏四省区率先开始高考新课改实验。2007年,四省区执行了新课改后的高考改革方案,2009年底,北京、黑龙江、吉林、陕西、湖南也相继公布自己的方案,至此,全国有15个省市区公布了新课改后的高考改革方案。
纵观这些实行新课改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其宗旨与民间改革方案基本一致:改变一考定终身,实行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方式。
2007年,广东、海南等4个省区的高考改革方案基本奠定了以后改革方案的基础。在这一年,从科目设计而言,宁夏的科目设置是3+小综合,山东是3+X+1,海南是3+3+基础会考;宁夏、广东和海南都把综合素质评价列入参考行列。海南则规定,基础会考的成绩有10%计入总分。
这个基础会考,在以后各省市区的方案中基本都被称为学业水平测试。在2008年江苏的方案中,学业水平测试均按等级划分,分ABCD4个等级。4门必修科目必须达到C级以上才能参加高考,两门选修科目必须达到B级以上才能报考本科。
这套方案在江苏引起轩然大波。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从江苏省来说,2008年参加高考人数为50.8万人,一本招生人数4.1万名,二本6万多人。全省达到二本要求的2B资格考生共有183594人,占总考生人数的36%,也就是说,64%的考生因为在选测科目中失利,直接被拦在了二本之外。
在进入录取阶段,新方案就遇到了麻烦。录取进行到一半时,江苏省教育厅紧急修改录取方案,规定1A、1C的考生只要进入投档线就可以投档,只要总分达到了学校最低录取线,学校必须无条件录取。为了解决一部分A、C型考生,教育部紧急追加了近5000个录取名额,才解决了改革带来的问题。
随后,实行新课改的各地在制定高考改革方案时,都吸取了江苏的教训,对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进行不同的规定,一般都是分级以后,达到一定级别就可以报考相应的高校,而不是像江苏那样复杂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