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提交广东省委全会讨论修改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透露:广东将逐步实行党政“一把手”家庭财产在一定范围内报告制度。
去年初,新疆阿勒泰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引人注目。之后,这也成为去年两会的热点话题之一。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亦肯定了网友“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议”,认为这是反对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同时表示要对官员的财产收入实行公开。
昨天提交讨论修改的《意见》(稿)还要求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检查,探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制度。《意见》(稿)还要求党政正职一般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等重要部门工作,不得违反程序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城乡规划、征用地审批。
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胡泽君说“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目前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许多问题出在这一环节”。《意见》(稿)明确:要认真执行规范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办法,进一步完善初始提名的具体操作办法。
《实施意见》(稿)还要求,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党员领导干部、干部考察对象报告内容。
亮点
1、两年后无基层经历考不了省级机关公务员
《实施意见》(稿):广东将加大从基层一线考录公务员的力度,到2012年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应全部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
《实施意见》(稿)还规定: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在换届和届中调整时,要注重选拔优秀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领导班子成员中,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等领导工作经历的,要保持在半数以上。到2015年,省级机关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应达到一半以上;省级机关处级领导干部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胡泽君表示,这针对的是党政机关干部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较多的情况,广东将打破体制性障碍,注重从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上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
2、票决干部由正职延伸到副职
《实施意见》(稿):广东要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完善公开选拔、公开遴选、竞争上岗等制度,每年拿出若干党政领导职位进行公开选拔或公推公选。
健全差额选拔干部办法,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扩大党委决定任用重要干部票决的范围,由地方党政正职、党政工作部门正职,逐步延伸到重要部门副职。
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市场化选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制定适合事业单位特点的领导人员选拔管理办法。
逐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试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3、党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可提质询
《实施意见》(稿):建立党委委员提案答复反馈制度。实行委员调研制度,省、市、县(市、区)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级党委委员,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重大课题进行调研。
建立委员询问和质询制度,鼓励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就同级党代会和同级党委的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出询问和质询。
建立省、市、县(市、区)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每两个月一次,发布信息,通报情况,接受咨询。
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对涉及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开听证会,听取党员代表的意见。
4、开展机关党委领导班子直选试点
《实施意见》(稿):村党组织换届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即群众推荐、党员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社区党组织换届全面实行“三推一评一选”(即组织提名推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和自我推荐,民主测评,党员大会选举)。
积极探索采用“双直选”方式产生社区党组织正副书记。选择一些党政机关开展机关党委领导班子直选试点。
改进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候选人介绍方式。 (新华网广东频道-南方新闻网 秦鸿雁 刘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