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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农民生命,共保农民健康——北京市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6%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1日17:58  北京卫生局网站

  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04年全面开展以来,一直被列入北京市解决“三农”问题和缓解京郊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点工程。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投入下,在广大农民朋友的积极参与下,北京市的新农合制度已经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率达到100%

  2002年北京市只有二个区县开展了新农合试点工作。到2004年底,北京市13个涉农区县全部铺开了新农合工作,在实现以区县为单位100%覆盖的基础上,实现了100%的村覆盖。

  ■筹资水平逐年增长

  北京市13个涉农区县从2007年开始统一人均筹资标准,即2007年220元,2008年320元,2009年420元,2010年520元。在每年增加的100元中,政府投资为主的格局基本形成。2009年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筹资11.9亿元,其中市、区(县)、镇(乡)三级政府筹资占筹资总额的85.7%。

  ■参合农民受益面不断扩大

  2006年,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人次仅为19.8万,到2008年,增加到27.4万人次,截至2009年第三季度,补偿人次突破30.6万人次。住院补偿受益面由2004年的2.9%扩大到2008年的6.1%,2009年预计为8%以上。

  ■参合农民医疗负担有所减轻

  2004年住院补偿率仅为29%,到2008年提高到48.4%,2009年将达到50%以上,这就意味着农民每花100元的住院费能拿回50元补偿,门诊补偿也由2004年的6%增加到2009年前三季度的32%。新农合保障水平的提高,极大地减轻了农民医疗费用负担。

  ■实现了新农合制度的“三转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性质由“互助共济”逐步转变为政府主导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统筹模式由侧重大病统筹为主逐步向住院与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兼顾过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定位由侧重减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进程向进一步扩大参合农民医疗补偿受益面过度。

  ■规范了统一管理的项目和内容

  2008年全市坚持了统一标准、分类补助、区县筹集的资金汇缴原则;统一制度、基本统筹、二次补偿的资金使用原则;统一项目、以收定支、区县核算的资金管理原则;统一目标、完善政策、扩大受益面的建设原则和全市农村少年儿童参加新农合的实际补偿水平不低于城镇“一小”补偿水平的政策衔接原则

  2009年,北京市参合农民享受到了更多优惠政策,全市统一规范“特殊病种”门诊补偿范围;统一试行乡镇卫生院“零起付”补偿政策;统一住院补偿“封顶线”18万元;统一推行“出院即报和随诊随报”等,使新农合这一普惠农民的制度得到巩固、完善和发展。

  ■参合人数逐年增加

  由于近几年北京市新农合制度的成功运行和不断完善,新农合,这一政府得民心,百姓得实惠,卫生事业得发展的制度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赞誉,广大农民尝到了新农合的甜头,越来越愿意参加新农合。北京市的参合率已经从2004年的74.69%上升到2009年的95.67%。

  案例介绍

  房山区阎村镇焦庄村53岁村民许女士, 2007年3月至11月期间,因肺部疾病先后3次在阎村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治疗,住院总费用26152.33元,核准报销费用24780.38元,实际报销18678.05元,报付率71.4%。该参合人员在2007年初缴纳了80元的费用,却得到了如此高额的补偿金额,回到家里有些村民知道她得到了这么多的新农合补偿金额,都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为我们老百姓办的一件大好事,真能解决大问题,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咱们农民再也不用小病拖、大病扛,农民兄弟得病也敢去医院治疗了。”

  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围绕“关爱农民生命、共保农民健康”主题,做好2010年新农合工作,以实现“让我们的农民健康幸福,让我们的社会和谐进步”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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