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信部颁布的“油耗标识”新政从2010年1月1日起实行,所有最大设计总质量在3.5吨以下的在售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都要贴汽车燃油消耗量标识。不过,记者昨日走访昆明车市发现,仍有部分车商没有执行新规定。这是为了不把“油耗高”的缺点暴露在消费者面前。
昨天,在昆明一家比亚迪4S店,每辆车都贴了油耗标识。该标识采用统一的黄底黑字,最上面的部分标明该车型的生产企业、车辆型号、发动机参数、排量及整备质量等,中间列出了车型在市区、市郊和综合三种工况下的百公里油耗。三种情况的油耗差距非常大,在传统的销售方式下,消费者只能知道该车型较低的一个油耗数字。
该4S店的李经理表示,油耗标识贴上以后,的确影响到了一些消费者,因为他们之前所了解的油耗和这张标识列出的数据相差很大。“但是,消费者都能理性地选车,从长远看,应该不会影响销售。”
旁边一家国产品牌汽车的4S店内,却没有一辆展销的汽车贴着“油耗标识”。“我们有规定,所有在店内展销的汽车都不能贴(油耗标识),因为影响车辆美观。”一位销售人员解释说。
另一家汽车经销商的理由是,他们销售的车辆多是2010年之前制造的,不带油耗标识,没办法统一贴,干脆全都不贴。而一家专门销售大排量越野车的店内,同样没有一辆车辆贴油耗标识。销售人员解释说,交车的时候,消费者都能看到油耗标识。说着他打开了办公室内的一个保险柜,把车辆说明书连同油耗标识全抱了出来。
提示:如果消费者在买车过程中碰到车商不贴“油耗标识”的情况,可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页查询,具体操作为: 从工信部主页,找到“快速服务通道栏目”,在“专业数据库查询”处即可看到“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通告”专栏,消费者可以通过“生产企业”、“车辆种类”、“排量”、“通用名称”四个查询条件,进行单一或组合查询。
记者赵芳 杨海冬 (都市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