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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澄清虚假信息纳入对政府考核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5日12:20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洁)本市将对2009年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核,其中,政府部门是否对外界流传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进行及时澄清,纳入考核范围。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市政府就开展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印发通知。考核将从组织领导、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渠道场所、监督保障、加分事项等6方面进行,设置20多个小项。

  比如,针对政府部门是否主动公开信息,将考核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指南编制、纸质信息管理、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年度报告发布情况等。此外,对于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渠道场所的考核,主要包括查阅服务、申请受理、咨询服务、信息反馈等工作情况。

  根据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组织实施。

  据了解,考核工作采取自查自评、核实自查情况和重点考核相结合方式,分为四阶段实施。最终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汇总2009年度考核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并以适当形式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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