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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部队统一为现役官兵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5日15:48  新华网

  《人民武警报》报道(林茂晖 刘胜)1月8日,根据解放军总后勤部有关政策规定,武警部队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统一为现役武装警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过引入商业保险和军人伤亡保险相结合的保障方式,武警官兵伤亡补偿标准将大幅度提高,其中烈士、因公牺牲保险金分别提高6倍和4倍,残疾保险金也有较大幅度提高。新的保险金标准适用于2010年1月1日以后发生伤亡的现役武装警察。

  武警部队后勤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前,武警部队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武警的目标,不断提高遂行多样化任务的能力,处突维稳和抢险救灾等任务重、风险大,原有伤亡保险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任务变化的要求,难以有效化解武装警察职业所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引进商业保险这种新的保障机制,提高官兵伤亡补偿水平,充分体现了胡主席、中央军委和武警部队党委对广大官兵的关心爱护,对于减轻官兵的后顾之忧,激发广大官兵战斗精神,更好地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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