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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立医院部分收费项目亏损 将设鼓励性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7日13:44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贾晓宏)本市今年将率先启动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改革试点。记者今天从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经济学会联合举行的公立医院成本核算与财政补偿机制改革研讨会上了解到,本市已研究制定针对医疗机构的新型财政补偿政策,并将于今年在北京朝阳医院开始试点。

  据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卫生局在对朝阳医院、宣武医院等8个综合医院进行项目成本核算后发现,8家医院核算的2000个院级项目中,盈利项目占43%左右,亏损项目占57%左右。正常情况下,当盈亏比例达到1比1时,才能实现总体收益的盈亏平衡。从8家医院的总体收益中可以看出,护理费、治疗费、门诊挂号诊疗费、住院诊疗费全部亏损;在医院收入中,占收入比重较大的收费为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和治疗费。

  记者了解到,新型财政补偿机制对医院的补偿分为经常性补偿、鼓励性补偿和专项补偿。其中经常性补偿将对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予以全额保障;对亏损且无保本点的项目进行补偿。现有的财政补偿办法中没有“鼓励性补偿”,难以激励医院通过合理控制成本减少亏损,新的财政补偿方案中,政府每年确定一定金额的鼓励性补偿额度并逐年加大补偿力度。专项补偿则继续沿用现有办法,公立医院根据运行和事业发展需要提出专项申请,政府审批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新的补偿政策将离退休经费定额补助调整为按实际补助,减轻了医院负担;保障了医院医疗收支的平衡,使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得以体现;新增的鼓励性补偿政策则实现了财政补助对医院成本管控的激励作用。今后,本市还将开展医院绩效考评及薪酬分配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通过对医院学科建设、服务质量效果、病人满意度、财务能力的考核,建立起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综合考评体系,使其成为政府评价医院和制定鼓励性补偿的依据。

  市卫生局财务处处长刘建民说,医院诊疗项目价格是由政府确定,但一直没有成本依据,因此,政府补偿没能与医院成本挂钩。据了解,目前政府每年对医院的补偿只占医院总体运营费用的不到10%。医院经营的大部分费用都要靠自己赚取。

  刘建民表示,如果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试点成功,下一步将在多家公立医院推广,并尝试取消药品加成率,提高医疗收费项目。上调政策性亏损项目价格、下调大型设备项目价格,使得各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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