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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枪打死村民警察领枪不足一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9日03:00  汉网-武汉晚报
贵州开枪打死村民警察领枪不足一月
死者家属领取到的补偿款项名目为“坡贡镇救济款”。

  贵州安顺枪击案出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版本。官方的版本是:两名男子在民警正常执行公务时,暴力袭警并公然抢夺民警佩枪,被子弹击中死亡。新闻报道陈述的民间版本是:在完全没必要开枪情况下,副所长在众目睽睽之下将两人射杀。

  1月12日,贵州安顺市关岭县坡贡镇,赶场买东西的尧上村吊井组村民郭永华和郭永志被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开枪打死。17日,安顺市警方向记者透露了初步尸检结果。公安部派出的一名警务督察人员已经抵达安顺,全程监督案件的调查。

  徐建国是两名死者的妻子的代理人,他认为:如果死者真的有袭警情节,“那他们就是该被打死”。而事实上,据死者郭永华的弟弟郭涛透露,关岭自治县县委书记和县长事发当晚11时便将他喊到镇政府协商赔偿事宜。

  “他们想让我们尽快下葬,”郭涛回忆,两位领导告诉他,人死了总有一个办法解决,尸体摆放事件长了不好,接着问他们要多少钱。

  郭涛说,75万一个人,领导说太高了,没有这个标准,提出根据当地农村收入,最多赔20万一个人。

  郭涛则反驳,“当今社会很开放,可能他今天是穷光蛋,明天就是百万富翁,但这一枪打下去,就把他定了。”

  说完,郭涛转身就走,死者亲属事先已经决定,镇政府不答应他们的赔偿额度,就把尸体摆到镇政府的门口去。

  县委书记叫住郭涛,表示他讲的也是有道理,但要价仍然太高。随后双方开始就赔偿额度进行拉锯,一直到13日早上7点许,赔偿标准定在35万一个人,预支3万元一个人,余额待死者下葬后付清。

  3小时后,在安顺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警方声称死者有袭警情节。而另一边,与政府达成协议的郭家将死者送往镇医院进行尸检,并于16日晚下葬。

  次日下午,坡贡镇民政福利办公室共给两个死者的家属开出了12份领条,郭永华和郭永志的家属各领取了35万元补偿款的余款32万元。其中郭永华的8名家属有7人获得4.3万元,一人获得4.9万元;郭永志的4名家属各获得8.75万元。领取收条后死者家属换取了现金支票,然后到信用社进行了转账。

  记者在领条上看到,领款人领取到的补偿款项目竟然名为“坡贡镇救济款”。这笔在《补偿协议》载明的70万元补偿款,居然是来自关岭自治县坡贡镇民政福利办公室的救济款。

  救济款是由政府拨款和民间捐赠构成,民政部和财政部明文规定,救济款的主要用途是救灾,救济困难群众等,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且在发放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

  而在此前,坡贡镇党委书记罗兴平说,根据县政府尽快安葬尸体的要求,镇里向县财政借款70万元作为对两名死者家属的补偿款。

  徐建国表示,用镇政府的钱来对死者进行赔偿,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若果真如13日新闻发布会所说,死者系暴力袭警原因被打死,政府不应该赔一分钱;若因为张磊、王道胜犯故意杀人罪被打死,则应由张磊、王道胜对死者进行赔偿。

  坡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磊领枪还不到一个月,就发生了打死两名村民的案件。

  17日,在坡贡派出所蹲点的关岭县公安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罗成说,公安机关出于“冬季严打”的需要,枪是2009年12月底配到坡贡派出所的,领枪时有分管枪械的副局长签字。据了解,公安部对枪械管理一直遵循“枪弹分离,双人双锁”的原则。具体到张磊,枪和子弹是否违反了这一原则,仍是疑问。

  17日,关岭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王湛接受记者采访时,回答了张磊的从警经历、培训情况和获奖情况。

  张磊,1977年3月出生,贵州平坝县虹湖机械厂的工人子弟。

  1995年7月,张磊毕业于虹湖机械厂职业中学,1997年12月通过考试参加公安工作。

  1998年3月1日至5月1日,张磊参加原安顺地区公安处人民警察初任培训,培训结束后被分配到关岭县公安局上关镇派出所工作。

  在上关镇派出所担任了20多年的协勤韦先生对在上关派出所一直担任内勤的张磊评价是:“人不错,很能干,几任所长都说他干的不错。”

  而在派出所食堂工作一名40岁左右的女工则说,张磊脾气有点暴。记者让她举例,她没有举出来。

  2003年10月,张磊调任岗乌派出所任副所长。王湛说,与张磊一起分配到关岭县公安局一共10多个民警,张磊的提拔是比较快的。   

  记者在坡贡镇街头采访时,镇上百姓反映说,张磊脾气比较火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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