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天都有很多市民前来办理审批手续。 喻雯摄
本报记者喻雯
住房公积金购房实惠,但繁琐的支取审批手续让不少市民感到头疼。近日,有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建议简化用以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取审批手续。20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称,目前他们正在为简化审批手续作准备,计划实现房贷款直接从公积金的账户上扣除。会外调查:
取一次要跑好几趟
19日下午,记者来到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不少市民在服务窗口办理公积金审批手续。2009年年底刚在都市花园买了新房的苏沂告诉记者,她买的房子首付40多万元,想把住房公积金取出来应急。提出申请、单位审核、财务部门出具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核同意后去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我这是第三趟了,每次审批的时候都是因一点点问题,就要重新返回单位,重新盖章、填表。耽误上班时间。”
苏沂说,“我的单位是家小私营企业,没有专门部门办理这块业务,周围同事提取公积金,至少得返工两次。审核手续能不能简化点啊。”
山东通讯服务公司的宋女士介绍,她办理了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来办理公积金支取审批时,除了一些必要的证件,还要出示一个银行还款明细,“每次去银行那边去办,很麻烦,我自己能做到按时还款,为何还要向管理中心来证明?”济南大学的辅导员李老师表示,买房还款是一个长期工程,每次来都要重复这些手续,实在是浪费时间,都是一些没有意义的重复工作。
简化或去掉繁琐手续
今年两会上,济南市政协委员、济南市卷烟厂工作人员尹旭梅提交了《关于简化用以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取审批手续的建议》的提案。提案中,尹旭梅认为,目前公积金支取审批的手续过于繁琐。在还款期间内,需要进行多次公积金支取,上述手续每次提取都得重复进行,浪费很多时间。为此,建议借鉴其他省市的管理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简化用以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取审批手续。可以在第一次提取时全面履行上述手续,在今后提取时,简化或去掉上述手续,实现按月或按年等自动提取,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将支取款打到指定账户上即可。
管理中心
根据情况逐渐推进
针对市民的疑问和要求,记者咨询了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处处长崔建伟。崔建伟说,如果是单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不用出示银行的还款明细的。宋女士办理的应该是商贷和公积金组合贷款,“之所以要出示还款明细,是为了了解公积金的支取额度。”崔建伟说。
说到简化公积金支取审批手续的建议时,崔建伟说,这个建议很好,是以方便老百姓为出发点的。“针对办理手续繁琐,我们做了一些工作,简化是一个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渐推进。”崔建伟告诉记者,市民办完购房手续和贷款手续后,可以拿着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钱。还款过程中,每还款满一年,可以再提取一次。“这样,按年来提取公积金,还是比较方便的。目前,按月来提取,还是无法做到。”崔建伟称,“公积金具有专用性,每次提取时,必须要通过各种审批,审核其是否符合条件,做到专款专用。”
“为更方便市民使用公积金,我们下一步计划,偿还住房贷款的钱直接从公积金的账户上扣除,市民就免去了再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但目前由于技术限制,还达不到。我们会朝着这一方向,努力做相关工作的。”崔建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