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的政治属性、组织构成和工作职能决定了政协文化的本质是和谐文化。政协文化的内容十分丰富,通常概括为“一个核心、三个基本点”。
一、政协文化的“一个核心”
政协文化的核心是政协组织共同的价值观念、价值判断、价值取向。它是一个政协组织区别于其他组织最本质的东西,表现为自身的“优质”与“特色”。
政协文化建设定位应该是: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政协职能为核心,以团结、民主为主题,从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三个方面着手,使政协形态、文化神态、委员心态内外和谐,使参政实力、议政活力、监督动力、协商魅力刚柔相济,促进政协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政协文化的“三个基本点”
围绕政协组织共同的价值观念、价值判断、价值取向而建立形成的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就是政协文化的“三个基本点”。
1、精神文化
精神文化包括政协委员的价值观念、参政议政的精神状态等。价值观念是政协文化建设中统揽全局的根本指导思想,它们与道德规范一样,都是委员们经过长期努力积淀而成的相对稳定的信念与追求;参政议政的精神状态是一个政协组织发展活力的象征,也是政协组织履职能力、人文精神的集中体现;归属感、凝聚力、向心力是政协的重要文化标志,是精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2、制度文化
制度文化主要包括政协组织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会议制度、行为准则等。制度文化建设属于政协文化建设中的机制建设,它是维系组织正常秩序必不可少的保障机制,具有导向、约束和规范作用。
3、物质文化
物质文化是政协文化建设的基础载体。政协的物质文化是以各种客观实体存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文化景观,小到牌匾、标识、宣传栏、宣传标语、指示牌,甚至信封、信纸、名片,全部采用统一的规格、背景、色调进行设计。这些环境、设施和物质既是政协工作的基本条件,也是政协人内在精神的外在化。(作者系市政协委员、大兴区政协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