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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上半年将出台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1日18:16  华龙网
重庆上半年将出台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图)
二号提案办理现场 何青枚 摄

  华龙网1月21日12:30分讯(数字记者何青枚) 今日上午,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现场办理了2号提案。该案是由台盟重庆市委提交的集体提案《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促进城乡统筹与和谐发展》。记者从办理现场获悉,我市已审核合格的108万老龄人员有望在春节前领到养老金。同时,我市将力争于今年上半年出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确保参保人员利益不受损。 

  2号提案关注养老保险 

  2009年《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下发后,我市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选取万州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等15个区县进行试点。数据显示,截止目前,全市已受理申报268万人,其中中青年人员160万,老年人员108万。 

  台盟重庆市委在提案中指出,现阶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等其他险种如何对接尚不明确;参保人员转移到未试点区县时,还暂不能转移;60岁以上老人不用缴费即可参保,但符合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这一前提带来不少现实问题。此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硬件配套设施建设亟待改善。 

  研究制定养老保险衔接办法 

  提案建议:尽快出台养老保险衔接办法,妥善处理新老制度的衔接。 

  办理意见:根据2009年12月国务院出台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尽快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其他养老保险之间的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力争今年上半年出台。 

  60岁人员参保前提放宽 

  提案建议:按照实际工作的需要和以保障百姓的基本生存为原则,放宽6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参保的前提条件。 

  办理意见:按国家政策规定,年满60岁的老年人,不缴费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但符合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我市本着从宽原则,将子女范围界定为“同一户籍的子女须参保缴费”。在实际操作中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如子女失踪多年、多子女中个别子女不参保等,我市将进一步研究,加以明确。 

  拟建统一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 

  提案建议:强化配套,加快完善硬件设施建设。 

  办理意见: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已纳入金保工程二期建设,拟建立数据统一集中、业务功能完善、网络覆盖40个区县1026个乡镇(街道)和10000多个村(社区)的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计划于2013年完成。 

  市委常委、副市长马正其在参加2号提案现场办理时也强调,要争取以一个机构、一套设备、一张卡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便群众缴钱和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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