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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税局原副局长受贿百万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2日13:51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白筱芃)记者今日获悉,曾任北京市崇文区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调研员的朱凤珍,因涉嫌收受房地产商百万元贿赂被公诉至宣武法院。

  据悉,财政部第一副部长朱志刚落马,也与该行贿的房地产商人有关。

  据检方指控,2000年5月,朱凤珍利用担任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副局长,以其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受北京新富投资公司董事长王福生(另案处理)之托,通过他人的职务行为,违规免除北京富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应缴纳的滞纳金2290829.2元。

  起诉书显示,2001年10月,朱凤珍之子出国留学,王福生为其办理出国留学签证支付16000元;2004年3月间,朱凤珍以其妹借款买房为名,向王福生设立的北京新美房地产开发公司借款100万元。

  因无法归还借款,2004年12月,朱凤珍以一份虚假税务代理咨询合同为名冲抵借款,从而达到收受100万元的目的。

  而这份合同,是以其妹妹名义设立的公司与北京新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金额为100万元的虚假税务代理咨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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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福生:曾上《福布斯》排行榜

  据《财经》杂志和相关媒体报道,王福生在2007年《福布斯》、“胡润中国富豪榜”均榜上有名。

  2008年初,王福生被有关部门羁押,缘由是其实际控制的“新富系”多家公司偷税漏税。

  《财经》杂志报道,王福生公司开发的美惠大厦土地出让金未足额缴纳。此后,随着问题的深入查处,北京天富的偷税等劣迹浮出水面。

  2009年12月29日,北京市地税局发布欠税“黑榜”,35家企业在2009年11月30日前,每家累计欠缴地方税收800万元以上。欠税最多的为房地产及相关行业公司,占比约为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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