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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济南1月25日电(记者陈菲)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受贿案。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孙善武利用担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家人共收受9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10.49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孙善武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孙善武委托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媒体记者和数十名群众旁听了案件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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