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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花都干部瞒村民将征地款借给土地使用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6日00:29   南方农村报

  南方农村报1月26日报道: 1月20日中午,借着阳光,鸭湖村民刘娟(化名)将一根根小丝带折成半个拇指大小的绢花,每四百个绢花装成一袋。一个绢花的工钱是一分钱,每天,30出头的她需要这样机械地劳作4个小时以上,换取10块钱。这是她的副业,在上有老、下有小、老公又无固定工作的情况下,她必须借此补贴家用。她的主业是在附近的玻璃厂上班,为了区区800块钱的月工资,她需要早上七点起床,在流水线上重复同一个动作。

  偶尔,当她拖着疲惫的身体穿越汽车城回家时,会愕然于眼前这个在本村土地上建起来的现代化产业基地,居然没有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

  持此看法的村民大有人在。“地被征走了,钱又被借走了,你说,世界上还有这么荒唐的事情么?”40多岁的鸭湖村民代表张钜玲声大语急,愤懑之情表露无遗,“这让农民怎么活?”

  张所指的“钱”,是指2005年以来,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鸭湖村历次卖地所应得的土地补偿款,总额为2290万。不过,这些巨额资金并没有造福鸭湖村民,反而被鸭湖村干部私下借给了征地方: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和炭步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四年来,花都汽车城尚未还钱给鸭湖村,而炭步镇经济发展总公司连“还款期限”都没有。

  只给地租不付征地补偿

  穿梭在花都汽车城,鳞次栉比的汽车零配件企业不断跃入眼帘,这些从农田上拔地而起的建筑,让土生土长的张钜玲感觉“有点晕”。他所不知道的是,眼前的花都汽车产业基地,是广东省政府批准的全省唯一的汽车生产基地,而汽车城项目是省、市、区的三级重点项目。鸭湖村被征土地位于汽车城二期规划内,据有关部门介绍,二期规划于2006年5月通过广州市规划局终审,“同意按规划进行开发利用,符合土地利用政策”。

  其实,在二期规划通过广州市规划局的终审之前,花都汽车城便已经开始征地。2005年7月19日和2006年4月7日,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与鸭湖村委会签订征地协议,分别征走该村66.07亩和92.06亩土地,土地补偿费为每亩2.666万元,总价421.6万。

  在2006年4月7日的征地协议中,出现了“以租代征”的内容: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给予鸭湖村每亩土地每年1000元的租金,直至2007年年底付清土地补偿款为止。2006年7月25日,《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出台,花都区炭步镇作为四类地区,上述地块的征地补偿费标准提高到了耕地每亩3.9万元,鱼塘每亩4.05万元。

  在还款期限即将来临的2007年12月6日,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与鸭湖村委会重新签订了土地征收协议,根据新的协议,此前两块土地的征地补偿费总额相应调高到627.3万元。当时,汽车城已经支付了105.7万元补偿款,剩余的521.6万元并未按之前的协议如期偿还,而是将还款日期延长到了2009年12月31日(至2009年底此款未还,再次续借——记者注),另外将土地租金提高到每亩每年2000元。

  此间,2007年3月30日,炭步镇经济发展总公司也与鸭湖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征地139亩的协议书,土地补偿款的总额为560万,约定60日内还清。然而,期限来到之时,该公司分文未还,反而在2007年12月28日与鸭湖村委会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如法炮制了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的做法,采取每亩每年支付2000元地租作为土地补偿费利息的方式,直至“还清土地补偿款”。令人吃惊的是,该协议竟然没有约定还清土地补偿款的期限。

  鸭湖遭欠2200万征地款

  2007年12月30日,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又与鸭湖村委会签订土地征收协议,征地面积为362亩,土地补偿款为1209万。这一次不再采取“租金支付”的方式,而是直接约定:鸭湖村委会将该款借给汽车城使用,汽车城则从2008年1月1日起付利息给鸭湖村委会,年利率为5.56%。

  如此一来,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与炭步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共欠鸭湖村委会2290万元,其中前者欠1730万,后者欠560万。2007年,正是中国经济饱受通货膨胀之苦的一年,央行一路上调了6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即使上调之前的一年期贷款利率,也达到了6.39%,远远高于汽车城向村委会的借款利率。

  “汽车城也会缺钱?”鸭湖村民对于花都汽车城向村里借钱感到不可思议。1月20日,花都汽车城管委会办公室陈主任回复说“征地是敏感问题”,他承诺一天内会答复南方农村报记者关于土地补偿款的拖欠问题,但截至稿件上版,南方农村报记者仍未得到任何答复。

  一位炭步镇党委委员称,炭步镇是广东省规划的中心镇之一,但目前的发展有些配不上“中心镇”称号,花都其他两个中心镇都有拳头产业,例如狮岭的皮革、花东的机场延伸产业,因此,炭步决心发展汽车产业,而在这个发展过程中,“钱肯定是缺的”。此前,花都汽车城主要向农行和农信社借款。而炭步镇经济发展总公司,作为镇属企业,在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需要大量的资金。

  该委员认为,将土地补偿款作为借款,是“双赢”的,一方面,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和炭步镇经济发展总公司降低了融资成本;另一方面,村委会也可以年年吃利息,避免了一次性挥霍。

  该委员表示,土地补偿款转为征地方的借款,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最重要的是村级民主决策”。

  偏偏是在这个程序上,鸭湖村委会走偏了。

  干部瞒着村民签字借款

  作为村民代表,在签订征地协议时,张钜玲一无所知。让他觉得蹊跷的是,从2005年到现在,村中的土地从近3000亩萎缩到1000多亩,而土地补偿款却分文未得,每年村中的分红也只有少许。一问之下,才知道土地补偿款已经被征地方给借走了!

  实际上,在历次的征地协议上,只有村委会原主任张传星和有关的村小组组长的签名。面对记者询问,鸭湖村委会第7小组组长张文泽以“喝醉了酒”名义拒绝采访;而张传星则称“问政府”。

  政府确实知道此事。花都区委组织部在2008年8月28日作出了《关于鸭湖村张传威、张钜玲等村民反映问题的答复》:关于征地款作为借款一事,“村委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无公布情况”,而只是“村社干部研究,认为该村基础设施尚未完善,自身进行开发未成熟,当时存款利息低,为提高农民收入,要求暂时借给汽车城使用”。该回复称,花都区已经责令鸭湖村委会进行改正,而所谓“改正”,便是在在村务公开栏公布相关情况。

  但在村民看来,既然没有经过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改正”就应当是收回土地,退一万步来说,也要将土地补偿款收回,而不是公布相关收支就可以了事的。

  “不如借给我吧。”村民张涛(化名)一直想开一个饭店,只是苦于没有资金,既然土地补偿款借给花都汽车城的利率比银行还低,“为什么不照顾村民呢?”而在鸭湖村委会原干部张城(化名)看来,土地征收协议的每条内容都有利于征地方,并不是为了保障村民的利益,“比如炭步镇经济发展总公司的借款560万,连还款的日期都没有约定”。

  而更让张城气愤的是,明明有利于征地方的行为,反而被说成是鸭湖村的要求。“村社怎么会没有能力进行开发呢?随便拿点资金用来建商铺、工厂,也能造福子孙后代啊!”(来源: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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