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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入户核查人口信息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6日02:34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毕继红)长春市公安局决定从2010年1月至4月在全市开展实有人口信息入户核对百日会战,这次入户信息核查与去年长春市开展的入户信息采集略有不同,是全国全省范围内的。这段时间,如果有民警和治安员入户调查,请您一定要配合。

  “我们以前的采集,只能核查出长春市范围内的一些户籍信息情况,这次的则要和全省乃至全国联网的,所以一旦发现有错误,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更正。”长春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李文贵说。

  每天走访20户以上

  长春市公安局要求各单位、各派出所要结合实际量化好社区民警工作,各单位可采取增加社区民警的数量或重新划分责任区等办法,防止社区民警管户过多。参加入户采集、核查的民警,每天必须保证走访20户以上。

  会战中,民警必须亲力亲为,不准动用任何力量参与入户核查工作,并对采集的信息准确性实行终身负责制。

  各派出所要以暂(寄)住人口、从业人员、管控、掌握、熟悉人员为重点对象,以出租房屋、行业场所为重点部位,以入户采集信息为主要手段,采取入户调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全面摸排,逐户、逐人采集、核查信息。

  携带数码相机拍照

  这次核查,长春市公安局要求除了对常住人口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含其他住址)、公民身份证号码、照片主要项目进行重点核对外,还要对身高、文化程度、服务处所、职业、婚姻状况变动信息项目进行采集、维护。

  重点补录实有人口分层次管理信息采集期间遗漏的人员信息,核对已录入信息的准确性,确保公民户籍登记信息完整、准确、鲜活。

  有的人户籍信息上没有照片,这样信息很容易被人利用。这也是这次核查一个重要项目之一,要求民警在入户核查时可以当场拍摄头像照片,存入人口信息档案。

  信息再出错 责任要倒查

  长春市公安局要求各地要建立包括“数据质量终身负责制”、“谁采集、谁负责”在内的数据质量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实行主管局长、户籍科长、派出所所长、社区民警四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派出所所长为信息采集、录入质量第一责任人,社区(驻村)民警为人口信息采集的直接责任人,绝不允许任何虚假信息、垃圾信息进入系统,对故意弄虚作假或因数据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派出所所长、社区(驻村)民警责任。

  各单位要为每个派出所配置两名专职人员,负责信息的采集质量的核查工作,县(市)局、区分局要按照每10个派出所1名专职人员的比例配置质量核查员,严把信息采集录入数据的质量。

  核查目标

  “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错一项”,登记、核实辖区常住人口信息;摸清多重、双重户口、手持证件、其他无户口人员以及应销未销户口人员的底数及情况;清查出租房屋、行业场所,登记、核实流动人口、从业人员信息;全面登记、核对管控、掌握以及熟悉人员信息;全面提升采集信息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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