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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来屯邻76万 该还钱时人没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6日02:34  新文化报

  本报松原讯(记者王国彬)1月16日下午,前郭县长龙乡长山堡村的村主任于晓杰翻看着办公桌上的一沓A4纸,这些都是欠条复印件,欠款人签的是同一个名字——刘志勇,借款人有20多个,总额76万元。还款日期到了,但刘志勇却不见了。

  承诺利息最高五分利

  自2009年1月起,长山堡村村民刘志勇以“我四弟养车需要钱”为由,向村中各家借钱。到2009年11月,他一共借了23笔款,“这还不包括他自己的亲属和朋友,要不加起来得有100多万。”于晓杰表示,欠条的还款日期都在2010年1月到2月,但元旦之前刘志勇就走了,再也没有回到屯里。

  这23笔借款,金额最少的是5000元,最多的有15万,还有两张是吉林省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凭证,都是刘志勇以别人名字贷的款。借款的利息最少的一分二,最高的是五分(也就是借100元,一年后连本带利还款150元),几乎每张欠条都有担保人。

  以前借钱都能按时还

  刘志勇的为人怎么样?“人缘不好能借到钱吗?就算是有担保人,人不好,大伙也不会借给他钱的。”于晓杰表示,“刘大胖”(刘志勇的外号)在屯中口碑不错,说话办事都行,人也老实,以前也借过钱,每次都能按时还。他借钱承诺的利息高,大伙就都借给他了。农村人怕露富,借钱一般不向外人说,等到人走了大伙一打听,才知道他欠了这么多。

  于晓杰说,2009年12月初,刘志勇就将自家的农用车和摩托车开走了,12月16日,他离开了家。第二天,他的妻子杨某带着孩子也离开了,至今三口人未回来。刘志勇走后,他的母亲住进了刘志勇的房子。等到今年1月初,刘志勇该还钱时,大家才发现找不到人了,电话也打不通。

  “23张欠条,就有23个借钱人,再加上23个担保人,全屯60多户几乎牵连进一大半。”于晓杰说,“他连亲属和朋友都坑。”

  亲姑夫替他担保了7.5万

  李洪君也住在长山堡村,今年64岁,妻子患有尿毒症,常年靠药物维持,他为刘志勇借钱当了担保人。来到李洪君家时,他的妻子正在打点滴,老两口坐在炕上,一脸愁容。

  “我是他亲姑夫,他连我都坑!他姑有病,听说他跑了,病情就加重了,现在一天得打两个点滴。”李洪君说,“我不种地,哪有钱替他还呀?”

  据李洪君介绍,2009年年初,刘志勇向一名村民借钱,找他做担保人。“一共是三张欠条,一张4万的、一张1万5的,一张两万的,他们商量好了,我连钱都没看到,就在欠条上签了字、按了手印。”李洪君说,“我以为也就是到还钱时帮着催一下,哪知道他不还就得我还呀!”

  刘志勇借的最后一笔钱是在2009年11月24日,当天下午,刘志勇来到村民李树峰家,还是以弟弟养车需要钱的理由借钱。李树峰家里当时没有钱,碍于面子,他和妻子王淑云来到邻居家借了两万元钱交给刘志勇。“都是邻居,处得也不错,谁知道能这样啊。两万块钱,我们一年都白干了!”王淑云说到这儿,用手擦了一下眼睛。

  担保人有连带责任

  刘志勇家在长山堡村水龙口屯的中央,三间砖平房。1月16日,记者来到刘志勇的家,只有刘志勇的母亲在家。问及刘志勇和他妻子的去向,老人说不知道。刘志勇的母亲介绍,刘志勇住的房子是以前她卖给刘志勇的,但至今也没收到钱。

  据吉林中吉律师事务所王姝介绍,借贷中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欠钱人还不上钱,担保人要负责偿还。至于刘志勇承诺的高额利息,王姝说,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目前,部分借给刘志勇钱的村民到前郭县长龙派出所报了案,还有人到法院起诉。据介绍,当地法院已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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