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一家房产公司老总指使手下伪造财务报表等资料,在重庆市一家银行骗贷2900万元。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多方调查取证,日前将开发商老总送进监狱。记者昨日获悉,法院一审判处该公司罚金400万元,判处公司总经理罗小平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查,2007年7月,内江市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内江市中区玉溪路453号近2万平方米房屋产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向重庆市某外资银行申请贷款2900万元。为了成功贷款,罗小平指使公司员工伪造该公司财务报表和租房协议提交给银行审查。办理抵押贷款时,又将伪造的上述房屋产权证书等虚假资料提交给银行,从而成功贷款29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09年3月27日,诚信房地产公司欠银行本金2446万余元和利息129万余元无能力偿还。
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审理认为,诚信房地产公司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罗小平作为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遂一审判处诚信房地产公司罚金400万元,判处罗小平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10万元,并由诚信房地产公司与罗小平连带退赔银行本金2446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杨耀 本报记者 高琦